所谓娘家人,是指本家各辈配偶的娘家人员,具体包括,本辈是妻子娘家人,上辈是母亲娘家人、奶奶娘家人,下辈是儿媳妇娘家人、孙媳妇娘家人等。对于一个特定家庭来说,大体上讲,正常来往走动的外家亲戚,就是这五辈娘家人。
家有丧事,民间习俗设置一个贵宾娘家人。丧事活动中,一般所说娘家人,指的就是这个贵宾娘家人,其他娘家人需要特别注明。贵宾娘家人有许多优待礼遇,各地的具体做法有差别,但特殊贵宾的礼仪意义是一样的。
对于贵宾娘家人的确定,各地操作上有差别。大部分地区,以逝者为参照,妻子娘家人为贵宾娘家人。也有许多地区,如果逝者为女性,逝者娘家人为贵宾娘家人;但如果逝者为男性,逝者的母亲娘家人为贵宾娘家人。就是说,以孝子为参照,母亲去世,母亲娘家人为贵宾;父亲去世,奶奶娘家人为贵宾。
后者明显是有问题的。我们从祖宗文化和传统家庭伦理规制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家国文化,家国传承以“父权家长制”和“嫡长子传承制”为基本规制,就是说,家国传承以男性血缘为线路,以长子为继承人
传统社会中,正常情况下,一个家庭,年龄最大的那个男人就是家主。家主去世后,长子继位为家主。如果说家庭是一个法定组织,长子就是这个家庭的法定代表人。以长子为代表的子辈操办丧事。
此时,逝者的妻子娘家人就是孝子的母亲娘家人,逝者的母亲娘家人就是孝子的奶奶娘家人。从逝者的角度来说,妻子要比母亲更亲;从孝子的角度来说,母亲要比奶奶要亲,所以,逝者的妻子娘家人即孝子的母亲娘家人作为贵宾娘家人要比逝者的母亲娘家人即孝子的奶奶娘家人更符合一般家庭伦理规制的基本精神。
再者,一个人自然天命,寿终正寝,母亲大都不在了。母亲娘家人中,外祖父母肯定没了,舅舅姨娘也大都没了,表兄弟姊妹也不是全都在,健在的人员主体是子辈的从表兄弟姊妹。
父辈是表兄弟,表兄弟是亲戚。父辈表兄弟下面的同辈为从表兄弟,已经出了“五服”,虽然算是亲戚,但礼仪上通常是按一般朋情对等。
己辈是表兄弟,为正儿八经的亲戚,按规范丧礼属于“五服”以内的人员,按规定应当居丧守制。
所以,父亲去世,健在的主体人员,母亲娘家的是表兄弟,奶奶娘家的是从表兄弟。从逝者父亲的角度来算,孝子的舅表兄弟是内侄,孝子的舅从表兄弟是表侄。内侄是妻子的侄子,表侄是表兄弟的侄子。孝子主事,哪个更亲点?你自己算。
2、一定要清楚,贵宾娘家人是民间习俗,规范丧礼是没有的
历史上,各朝各代,朝廷都有诏令全国统一实施的礼仪制度,比如大唐有《开元礼》,大宋有《政和礼》,大明有《会典》,大清有《通礼》,等等。丧事怎么办?都有白纸黑字的制度文本,不按规定执行叫越礼,越礼即违制,是要治罪的。僭越皇家礼制是要满门抄斩灭族的。
规范丧礼从来没有设置贵宾娘家人的要求。从商周秦汉到宋元明清,中国人文历史三千多年,一直都没有。古典名著《红楼梦》被誉为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生活史料价值特别是民俗史料价值巨大。比较详细地写了三个人的丧事,前面是秦可卿,中间是贾敬,后面是史老太君,但都没有提到娘家人的情节。秦可卿的娘家不咋地,但史老太君的娘家可是四大家族之一的史家。
所以,可以肯定地讲,贵宾娘家人的设置是民俗。民俗本来就是不统一的甚至是不规范的,各地出现差异很正常。但具体礼仪待遇上有差异可以理解,贵宾娘家人确定本身不一致,确实令人费解,极有可能是传承有误。
归结一下。我们认为,父母去世,孝子主事,应该以孝子为中心。不管是父亲过世还是母亲过世,母亲娘家人为贵宾娘家人。从逝者的角度来说,妻子娘家人是贵宾,母亲娘家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