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接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金融界 2024-08-22 19:43:30

金融界8月22日消息,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许颉、王粉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0号)。据指出,特瑞斯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特定金额未到期部分超过规定期限,并未及时进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颉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粉萍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警示函仅为行政监管措施,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终止上市的风险不存在。公司正在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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