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经常能看到一些关于婚前怀孕,男方为此拒付彩礼,女方一气之下打掉孩子作为对男方的“报复”,之前网上不是还爆出一女子不仅因为彩礼问题,将孩子打掉,还将打掉的孩子放泡沫箱里放到男方家门口泄愤,此行为还引发了一波网友盛赞。
但我个人认为,对男方的伤害值有多大不好说,但对女方的伤害,那是肉眼可见的。
最近一贵州女子也在网上爆出自己怀双胞胎32周了,没有领证,男方原来承诺的十万彩礼不想给了,自己因此想打掉孩子。
这次网友的评论明显理性了很多,很多人都劝她不要做傻事,怀双胞胎几率多小啊,打了可惜,而且月数都这么大了,打了对身体伤害大,生下来养不起哪怕送人也好。
不得不说,咱们的网友也是越来越理性了,这要是搁以前,肯定大批人都在喊:你这是碰到了渣男,嫁过去也没什么好果子吃,打了重新找个好男人,不要耽误自己一辈子等等。
果然是别人天大的事情,到自己嘴里就轻飘飘一句:分了、打了、离了。反正敲字又不用负责任,自己抱着看乐子的心态去轻飘飘决定别人的人生。
没有人会替你考虑,这么大的孩子打掉对自己的身体会有什么影响?也没有人能保证打掉孩子你遇到的下一个男人就不是渣男。看似说得很有道理,实则只是发泄情绪而已,换做是他自己做决定,未必就能这么坚决果断。
在我看来,未婚先孕虽然不提倡,但既然已经发生,而且到了不适合引产的阶段,仅仅为了十万彩礼,去冒那么大风险,做自己可能一辈子都会后悔的事,真的值得吗?男方只是说不想给十万彩礼,没有消失不见,没有说不结婚,也没有说不想要这两个孩子,你可以说他不讲诚信、鸡贼狡猾,但至少也还没到提起裤子就跑的地步。
即使你怀疑男人的人品,不想嫁过去,孩子出生了,只要是男方亲生的,依然可以主张抚养费。如果是为了钱赌气,到时想办法在抚养费上把这十万抠出来那不也是一样的吗?
其实我很难明白一些人的心态,为什么未婚先孕,涉及到男方原先承诺的一些经济条件打折的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打掉无辜的孩子呢?我不否认有些女性本身能力有限,只是想趁自己年轻漂亮,通过生育价值去换取男方的供养。
一旦觉得生育价值换取的物质利益达不到自己要求,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毁约”,唯一的途径就是以打掉孩子做威胁。有些甚至已经博弈到孩子的月份都大了,博弈失败,还是决定打掉孩子重新开始。
发展的到这个地步,我是真的无话可说了。
首先,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生育价值就是换取男方物质条件或者供养的唯一途径,那麻烦在“成交”之前就不要先贡献出自己的生育价值好吗?你都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的地步了,还跟人家谈价格,这得是多糊涂多仁慈的“买家”才会遵照自己原来的承诺啊,这不就是人性吗?彩礼本身很多男人他就给得不情不愿,不是为了娶妻生子,他干嘛要多给这一部分钱啊?那生子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一大半了,他也知道你进退两难,不得不生了,干嘛还要给这部分钱?用在别处不好吗?
我觉得这也不能完全归咎于说男方人品有问题,我觉得这就是人性使然啊。很多人谈婚论嫁,谈彩礼,那不也是个博弈的过程吗?如果女方条件不错,男方满意,且男方面临其他更多竞争者的前提下,他的出价肯定也会尽量满足女方要求。但一旦女方处于被动地位,比如说最常见的未婚先孕了,而且月份已经到了,甚至孩子已经出生了,那原来的条件更改一下或者打折一下,不也是很正常的吗?这不就是人性使然吗?谁让你在博弈过程中放弃自己的主动地位呢?
在我看来,如果你已经处于被动地位,男方不按照原来的条件行使是本分,按照原来的条件行使是情分好吧。
如果有女性觉得这句话有所冒犯,那转变下地位吧,如果结婚前,即使男方什么承诺都给你履行了,但自己突遭不幸变成残疾或者家庭一下子惨遭不测,经济条件大不如前了,你是否会按照原来的约定嫁给这个人,还是想换个条件更好的呢?
你是不是觉得即使你选择第二种,也是因为现实情况所迫,你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这跟你本身的人品无关?那同样对于男性,本身他也是被迫给彩礼,目的就是想娶你跟他一起生活传宗接代,那他最看重的传宗接代的目的已经提前达到了,在原先承诺的条件上打个折,那也是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对他来说也是很正常啊。
其次,如果说你不是为了彩礼,只是怀疑男方的人品问题,不想跟这个人结婚,那要么就尽早做决定,在还是胚胎的时候就处理掉尽量减少对自己身体的伤害,而不是孩子都快要出生了选择对自己伤害最大的方式去引产。
说个不好听的,如果你唯一能作为价值交换的生育价值都严重打折甚至彻底失去了,你还有什么自信觉得自己换一个就能找到更好的呢?
所以,我希望遇到类似情况的女性,还是应该理性一点,如果你一开始就把这样的婚姻当成一场博弈,那就守住自己的主动地位,不要轻易犯错;如果你足够爱自己,那就不要做出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生下来养不起,那不是还能跟男方主张生活费吗?或者要求男方抚养啊。
另外,生育价值不一定能换来你一生的安稳,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还是要靠自己强大的内心和生存技能来给自己安稳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