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说法:
关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情况。
1. 会限制出境、限高、列失信、公示。人民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不能出境也就是不能出国,同时在征信系统上记录,列入失信名单,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所谓列入老赖就是大家所说的老赖,还会通过媒体公布,公布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如某某某被执行人欠某某某债未履行,公布信息。
2. 第四个就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比如知道的不准坐飞机,不准坐高铁,不能进入豪华场所,不能住高级宾馆等等,这些法律规定或其他部门规定的措施,都可用来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
3. 这些措施执行得好,对有些老赖很有作用。但还应加上一条,若违反这些规定,应视为拒绝履行法院裁判的行为,是有能力却拒绝履行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4. 然而这些措施,执行员真正执行得不多,有些案子执行了一部分,有些案子不执行。比如现在执行非常不好的一个方面,就是在征信系统上列入征信名单,基本不列入执行名单了。另外,媒体上公布也是想公布就公布,不想公布就不公布,至于是否限制出境,很多地方嫌麻烦也不做,甚至觉得其不会出境就不限制,懒得费这个神。
废话那么多
把负债人限制的寸步难行,让他怎么去赚钱还债呢?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最高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