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也能申请法院执行,法官需审查是否存在错误。
军哥说法。
1.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可以拿公证书赋予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到法院去申请执行。这个时候根据我的经验,还要到公证区去申请出具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公证机关会出一个这样的文书,然后就可以拿到法院去申请执行。
2. 但是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其进行审查,不过并没有说要通过合议庭来审查,不像对决定仲裁协议那样,只是说如果公证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由法官自己来认定是否确有错误,并将裁决结果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3. 双方当事人既然裁决书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不能执行,双方就会根据公证书再去打官司,就会再起诉,这跟对仲裁书的审查不一样,要简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