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个人破产制,案件债务不再执行。
说说军哥对于此的说法。
1. 类似个人破产的制度和法律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 268 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2. 第五项就是类似于个人破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还款,无收益来源,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无能力还款,无收益来源,有丧失劳动能力的,这个时候法院就下裁定书终结执行,这案子不再执行了,是终止的终,结束的结,终结执行。
3. 大家看一下,理解一下,所以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还是对公民的生存权利有所保护的,案件就不给他执行了。这也是类似于一些其他国家的破产制度,只不过是这个制度也起到了一个保护,确实无能力还款的,生活又没有来源,又丧失劳动的人,那些债务人的利益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非常文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