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化社区治理的堵点④欲说还休的社区与住宅小区关系

彬哲说趣事社会 2024-10-18 10:32:52

居民是社区的一员,更是住宅小区的一员。这决定了社区居委会与住宅小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社区与住宅小区的关系困扰,已经成为当前深化城乡社区治理的一个巨大堵点。

社区与住宅小区关系越来越密切

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住宅小区关系密切,可以说是到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了。这一点,已经被各地《物业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了。下面以北京市的物业管理条例为例简要介绍一下。

北京市条例第三条明文规定,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具体体现在:

一方面,社区对业委会的指导与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有权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同时,业委会、物业企业对社区工作的配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也专门强调,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如业委会应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馈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和业主的意见建议,为社区居委会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与社区的关系更不必说。北京条例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一名业主代表担任。

总的来说,社区与住宅小区在法规政策上是一种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关系,共同致力于为小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当前社区与住宅小区关系存在的4个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与自治的边界不清。表现在,社区居委会常常过度干预住宅小区的事务,将一些本该由小区业主自治的事项纳入自己的管理范畴。另一方面,部分小区过度强调自治,在一些涉及公共利益和社区整体规划的问题上,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导致社区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受到影响。

这种边界不清容易引发社区居委会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降低社区管理的效率和小区居民的满意度。同时,也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

二是沟通与协调机制不顺畅。表现在,社区居委会与住宅小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社区居委会在传达政策、安排工作时,往往采用单向的通知方式,没有充分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小区在遇到问题需要社区居委会支持和帮助时,也常常不知道如何有效地反映诉求。

沟通不畅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小区居民可能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而社区居委会也可能对小区的实际情况缺乏准确的了解,从而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也会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对社区的认同感。

三是资源分配不均衡。表现在,社区居委会在资源分配上可能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对不同住宅小区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不同。一些边远老旧小区可能由于基础设施差、居民收入低等原因,得到的资源相对较少,而一些离社区较近的小区则可能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资源。资源分配的不均衡还可能导致小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影响社区的整体和谐与稳定。

这种不均衡会引发居民的不满情绪,影响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也不利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因为老旧小区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会逐渐积累,成为社区管理的难点和痛点。

四是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表现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的服务与住宅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社区居委会往往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和上级的要求来提供服务,而没有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小区居民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有更高的要求,但社区居委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可能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会降低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影响社区居委会的形象和公信力。同时,因为居民如果觉得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可能对社区事务失去兴趣,不愿意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创建新社区新生活的建议

构建社区与住宅小区的健康良性关系,是当前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感的必然要求。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要达到这一目标,

首先,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这一点不是大话套话,而是当前住宅小区也好、城乡社区也好,特别需要补齐的短板。从居民的角度来讲,要补齐新社区生活的规则意识,切实提高依法承担义务、享受权利的认识和能力,要懂得小区的美好离不开业主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和服务,更离不开社区为代表的社会指导和监督。

从社区的角度来讲是,也要补齐小区治理方面科学和效率的短板。要清楚依法依规的极端重要性,履行职责不能超出法规确定的界线,“无限服务和管理”的意识和做法要不得。同时,要懂得发挥居民主体作用的方法论,多激发居民群众自治内生动力,引导但不要越俎代庖,尽职但不包办一切。

其次,要明确职责边界,促进社区管理与小区自治良性互动。通过社区宣传栏、公众号、居民会议等多种渠道,宣传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范围,让居民清楚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协商机制,在涉及小区重大事务的决策上,建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形成共识后再作出决策。

其三,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增强社区与小区的联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社区居委会与住宅小区之间的线上沟通平台。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小区居民代表的面对面沟通会,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同时,对于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对问题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其四,要优化资源分配,促进社区均衡发展。社区对辖区内各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小区的基础设施、居民需求、经济状况等。根据评估结果,拓宽资源来源渠道,有计划地推进为老、小、困难群众等多种服务,促进小区共同发展。同时尝试建立社区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小区之间共享资源。例如,对于一些大型的社区活动设施、文化场馆等,可以在社区内统一调配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许多一线的同志们说,住宅小区搞好了,社区工作就好了一大半。

确实,社区服务的主要对象和依靠力量是小区居民,社区治理的主要精力和阵地也在住宅小区。打通社区与住宅小区关系这个堵点,对深化当前社区治理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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