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1月1日消息,亚太实业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2024)甘01民辖终2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回本案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仍然合法有效。本次裁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1月1日消息,亚太实业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2024)甘01民辖终2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回本案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仍然合法有效。本次裁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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