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熊悦
当前金融监管延续强监管、严监管的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驻机构公布的行政罚单密集落地。
据记者不完全梳理,进入四季度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银行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下发的行政罚单达到189份。受处罚的机构涉及国有大型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受处罚相关责任人轻则被警告,重则被禁业处理;此外,从处罚金额来看,不乏百万元以上级别罚单。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金融监管延续强监管、严监管的要求,强调“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表明严格执法、敢于亮剑的决心。监管的重点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
存贷业务是银行的基础性业务,发生在这两大业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颇为密集。就信贷业务而言,贷前贷中贷后等各个流程环节,均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从统计的罚单来看,银行机构在信贷领域受罚的情形较为多样,包括贷前调查不到位、未落实授信条件即实施授信、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贷款管理不审慎等。在存款业务领域,受处罚的违法违规事项涉及非法查询个人储蓄存款、虚增存款等。
另从四季度以来公布的罚单来看,票据业务、理财业务也是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的主要领域。同时,机构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缺失、消保管理不到位等事项而受罚的情况也较多。
值得注意的是,四季度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开出的行政处罚单中,不乏百万元以上罚款的罚单。
如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某分行及支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相关法规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150万元罚款。另有某村镇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股东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超比例、利用客户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00万元。
同时,从人员受罚的情况来看,有13名相关从业人员被禁业处罚,禁业年限从数年到终身不等,相关责任人从银行分支机构的银行柜员到副行长、行长级别等均有涉及。
如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某支行大堂经理助理,因对所在支行存在违规代客操作、违规逆流程双录和POS机管理混乱问题,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近年来银行从业人员被禁业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反映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强化监管,提升金融业违法违规成本,对相关行为形成高压震慑;监管部门加快完善监管制度,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可以预见,未来金融监管将继续保持严格态势,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而且未来金融监管可能会更加智能化和数字化。”田利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