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11月份取得的预售许可的项目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公告。
序号
开发公司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预售面积(m2)
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资金监管银行及账号
预售许可证号
1
富宁顺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富宁县城高铁新城片区
禧园小区一期2#楼、3#楼
15187.41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200025852848012
预许云字〔2024〕859号
2
文山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山市老城区西山中寨片区
中骏·璟悦二期6#楼
15567.36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53050167713900002232
预许云字〔2024〕947号
3
富宁永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富宁县高铁新城片区仁和社区东大门大道旁
富宁锦绣花园一期1#楼、14#楼
15120.41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预许云字〔2024〕943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房地产,或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一定年限后(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均属于违规行为,风险极大,且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极易因不能履行合同等问题产生纠纷,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后果要由个人承担。
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在售楼场所现场查验项目的“五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时应将定金和购房款全部存入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产生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