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衡阳晚报12月12日消息,2025年1月1日起,湖南省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根据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各地住建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宣传销售,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全文如图所示:
今年已有多地提出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与销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单位依法按程序优化调整住宅车位配建比率、住宅用地配套商业比率、社区用房配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优化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引导市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加快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
此前的9月,湖南省湘潭市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按市场行情适度浮动促销。一次性团购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团购价格不纳入城市商品房价格监测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建立和完善优质房源和优质客户、特色客户等信息对接平台,全面梳理市内高品质楼盘,征集高端客户、特色客户,通过入企入单位推介、开展特色化定制、特殊群体购房活动等方式,促进楼盘与客户精准对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
今年5月,广东肇庆出台“21条”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
专家解读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这种调整计价的方式备受关注,主要原因是套内面积容易和公摊面积挂钩。实际上,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和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
9月6日下午,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与大家认知中的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只是两个不同的计算方式,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动,实际花的钱都是一样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各地按套内面积计价之所以被市场广泛关注,在于容易将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等进行联想,引发大家对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猜测。
然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按套内面积计价,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实际支付的价格,并且能够更好地比较不同房源的性价比。
此外,这种计价方式的改革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助于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相关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每经记者注意到,许多国家在计算房屋价格时,会考虑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即实际居住空间的面积,不包括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等。
同时,它解决了现行按建筑面积计价带来的公摊面积不透明等问题,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计价方式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出台相关规定。
编辑|程鹏黄胜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衡阳晚报、公开消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陈荣浩)
DarianYao
此外,关于小区内业主在没有车位的情况下使用路面公摊面积停车被收取费用的问题,也值得深入探讨。如果这部分公摊面积的建设和维护成本已经包含在物业费中,那么再次收费就显得不太合理。但如果小区需要额外投入人力和物力来管理这部分停车区域,适当收取费用也并非完全不可接受。 综上所述,小区公摊面积的合理性不能一概而论。在保障公共设施和区域的必要建设和维护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控制公摊面积的比例,同时提高计算和管理的透明度,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中公摊面积的规范和监管,制定更为明确和合理的标准,使公摊面积不再成为业主的沉重负担,让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总之,只有在保障业主权益、规范市场行为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解决小区公摊面积所带来的问题,实现业主与开发商的共赢,构建和谐的居住环境。
笑忘书
我斗胆猜一下这样改革的目的哈,我猜跟当年买房送装修是一样的道理,维持单价不变,在其他地方让利(总价降低),这样可以促进房屋销售,但同时又显得房价没降,达到促销售稳房价的目的
DarianYao
《论小区公摊面积的合理性》 在当今的房地产市场中,小区公摊面积成为了众多业主关注的焦点话题。正如上述所描述的小区情况,公摊面积的合理性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思考。 一方面,公摊面积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来看,公共区域如楼梯、电梯、走廊等是保障居民生活便利和安全的必要设施。这些区域虽然不属于每户的专有部分,但却是整个建筑能够正常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这些公摊区域,居民的生活质量将会大打折扣,比如上下楼不便、逃生通道缺失等。而且,绿化区域的建设和维护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和空间,这部分面积也通常被纳入公摊范畴,为居民提供了优美的居住环境和生态效益。 然而,另一方面,公摊面积过大确实给业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以文中提到的情况为例,部分业主的房子公摊面积竟占房产的六分之一,这意味着业主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并非实际居住使用的面积。而且,在一些情况下,对于公摊面积的计算和管理不够透明,业主难以清楚地了解自己所支付的费用究竟用于哪些具体的公共设施和区域。这就容易引发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大雨
不能这样描述,应该说买房得到100%的面积,写标题要慎重。
守心自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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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39
提高单价,一样。
文艺小青年Z
按套内价格会拉高吗?
linnek
这是真买不出去了
柴狐哥
敢为人先、敢为纠错。给全国带了个好头。
Jin?niel
有什么差别吗?单价肯定涨
多吃饱饱才有力
计算方式不一样 注意重点
深海里的汪星
按实用面积起码知道自己花钱买了多少平方
DarianYao
某小区,总用地面积达 17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52 万平方米。小区房屋总数 3763 户,平均每户面积约 100 平方米,总计约 413930 平方米,公摊面积平均每户 20 平方米,共 75260 平方米。小区绿化占比 36.6%,达 62220 平方米。车位 800 个约 14500 平方米,单车摩托车位 1200 个约 2400 平方米。物业费每平方米 1.5 元,总计 780000 元。小区内设有约 100 个电动车充电器,小区业主在无车位情况下进出需收取一定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此小区的公摊面积是否合理存疑。整个小区 3763 户房屋,户型面积约 413930 平方米,而小区总用地面积仅 17 万平方米,户型总面积超出使用总面积,公摊面积达 75260 平方米。业主使用小区路面公摊面积停车却被收费,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DarianYao
就个人而言,现住房面积 121.7 平方米(含 25.1 平方米公摊,实际房屋 96.9 平方米),每层四户,公摊面积约 100 平方米,整栋楼 18 层,公摊面积达 1800 平方米,而整栋楼用地面积约 700 平方米。如此大的公摊面积,占房产的六分之一,让人难以接受。 既然有了公摊面积,小区三千多户业主每年缴纳约九百万物业费,物业应做好本职工作。然而,物业利用业主的公摊面积赚取利润,如路面车位、充电桩、广告等收益,应返还给业主,而非成为物业的盈利。
DarianYao
就个人而言,现住房面积 121.7 平方米(含 25.1 平方米公摊,实际房屋 96.9 平方米),每层四户,公摊面积约 100 平方米,整栋楼 18 层,公摊面积达 1800 平方米,而整栋楼用地面积约 700 平方米。如此大的公摊面积,占房产的六分之一,让人难以接受。 既然有了公摊面积,小区三千多户业主每年缴纳约九百万物业费,物业应做好本职工作。然而,物业利用业主的公摊面积赚取利润,如路面车位、充电桩、广告等收益,应返还给业主,而非成为物业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