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施行后成交的出让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的划拨项目以及新立项的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文件明确,本通知适用于杭州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本通知所指的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计入容积率计算的总建筑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实施城市更新的项目,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对于在满足自身配建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其设置位置应对外开放且具备便捷的公共可达条件,给予不超过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部门管理部分3倍的建筑面积作为奖励。(澎湃新闻记者庞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