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首页看到#陈凯歌宝贝儿代孕#的话题,其实现在节目内容仅限于现场点评互动和片段本身,没有放出导演在幕后给演员们讲解的部分,所以还不清楚陈导对这个片段的立意到底是什么。先等一波,然后说一下目前的情况。
首先这只是个篇幅并不长的文艺作品,也就是说它在表达上本身就有其隐喻性和局限性,其次,结尾也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大圆满” “合理化代孕” “挂羊皮卖狗肉”,而是明晃晃的说明了这一行为的违法,后续故事会如何开展也留下了想象空间并没有一锤定音。
从整个短片基调来看,相信没有一个看过的人会觉得这是什么大团圆合家欢的气氛吧?相反 全片都是给人一种黑暗压抑的感觉。珊珊一开始的痛苦纠结,到后来从内心深处的后悔,为了钱而出卖身体的复杂心理,这些难道不是反映这个非法行业最深处缘由的东西吗?这部分人知法犯法,从道德自我认知上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认为自己所做的是正确的……这些从法律上解决不了的,其实才是这个乱象的根结所在……从这样看来,为什么不能说也许唤醒所有女性对自我情感身体灵魂的认知才是最必要的啊?
相反如果拍一部完全法制节目(当然这样的节目也是非常非常必要的,但并不是这样的综艺舞台上可以呈现的文艺作品)一样的短片又能唤起多少观看节目的普罗大众的共情?这谁也说不准……
总之陈导敢拍这样的东西就证明了这一事件应该被摆在明面上来讨论,应该引起更多人对这件事的重视。大家也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放在这件事本身都讨论上,而不是把矛头引向一个敢于抛出这个问题的人
代孕,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我有次在等高铁的时候,甚至还听到过别人电话里说这事儿。它在现今市场上的供需两旺,这是无法忽视的。在很多国家,代孕是合法的或有限的合法行为,我也查了一下,在我们国家,目前是由卫生部规定禁止所有形式的代孕行为,这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
但法律之外也有大把的现实。因为供需两旺,所以有大量的委托人和代孕妈妈们在产生。而根据报道,在这个过程中,相比委托人,代孕妈妈们的权益是最易受到侵害的。又因为代孕不合法,所以出了事儿,代孕妈妈也很难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片段中,任敏扮演的就是代孕妈妈,胡杏儿扮演的是委托人,但因为双方的演技差距和篇幅,所以我们更多在意到的,反而是委托人对孩子的思念和转移情感的迫切,而忽视了代孕妈妈的痛苦、纠结和“不知法”的状态。
任敏一开始接受代孕,就因为能挣钱,去代孕之前,她还和陈宥维饰演的小酒吧老板发生了一夜情,这些都说明她当初就是一个混子。可片段里给到任敏的第一个镜头是什么,是顶着大肚子直播,这可能是导演的一个伏笔,一个“为母则刚”的伏笔,包括在贾姐被相亲男为难时,任敏也是挺着大肚子站到贾姐面前,为她撑腰。还包括当晚贾姐说起自己痛失孩子的事情后,任敏立刻大口吃起蛋糕来。这也让我想起姐姐孕检时,我陪她去医院,她大口吃巧克力的画面。
这些不都说明,代孕妈妈已经准备好,成为一个母亲了吗?可是,因为代孕是不合法的,所以任敏最终重复了一个悲剧,孩子被贾姐接手,那个痛失孩子的人成了当初为贾姐挺身而出的“小公主”(任敏扮演角色蔡雨珊的主播花名)。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任敏难道不可以为自己争取吗?当她打电话给中介机构说“钱我退给你,孩子也不给你了”,这难道不可行吗?当中介找上门说“孩子不是你的,再加五万”,这难道合法吗?甚至中介机构还打电话威胁说“你在哪儿,我都能找到你”,代孕妈妈只能听之任之吗?是的,她们只能。就像片段中,这些点在导演的处理下也只是轻飘飘地滑过了,不是它们不该被重视,而是它们无法被重视——现实就是代孕妈妈们不仅仅经济拮据,而且她们更缺乏法律知识。这是悲剧开始的原因,也是她们无法挽回悲剧的原因。
片段的结尾并不是HE,而是在代孕妈妈独自痛苦的画面下留足了空间。贾姐求仁得仁,她有了孩子;张远求仁得仁,别人的孩子被抱走,他和喜欢的人结婚。而一个准备好做母亲的妈妈,却彻底失去了孩子。
我其实有点希望这个题材能被扩展开来好好写一写,其实最痛苦的是失足选择代孕赚钱的代孕妈妈,感觉那种复杂的情感还是有点没出来,太短了,可是真要拍的话,恐怕和白夜追凶2一样,播不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