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交警碰到硬茬了!”云南昆明,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交警拦下罚款50元,她拒不服从。岂料交警警告10次后,一把把她从车上拽下来按倒在地,竟致女子骨折住院21天。女子怒告交警队,索赔16.2万。案子先后经过2审,最后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一.【案情回顾】
徐珍,一个普通的昆明市民,这天突然接到电话,父亲突发脑出血!在这紧急关头,她骑着电动车就冲向医院。
她心里着急,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她知道,因为丈夫去世早,她独自带三个孩子生活很不容易。
父亲因为一直牵挂她,一把年纪,还一直在工地上辛苦工作,总想着给她多贴补一点。
而现在,他却突然躺在医院里。自己竟然还没好好孝敬过父亲,想到这里,她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在十字路口,红灯亮起,徐珍犹豫了一下,但想到病重的父亲,她不管不顾决定硬闯过去。
没想到,这一幕被交警郑健看到了,他迅速拦下徐珍,严肃地告诉她,她违反了交通规则。
郑健要求徐珍缴纳50元罚款。徐珍心里一紧,她知道这笔钱对她来说,虽然不算太多,但她一天也不过才挣百十块钱,现在一下子就罚50,难免会觉得心疼。
她恳求交警下不为例,希望能得到通融。但郑健却坚持原则,告诉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交罚款就要扣车。”
徐珍情绪激动起来,紧紧握住电动车把手,不愿放手。
她向交警解释,因为父亲突发脑溢血,她只是一时走神,下次绝对不这么干了!
然而郑健却不为所动,他想:“找借口说下不为例的人多了,我啥样的谎话没见过,难道说都要原谅吗?那我们执法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警告徐珍:“如果不配合,我将采取强制措施。”
郑健警告了10次,徐珍仍然拒不服从,坐在电动车上不肯下车。
郑健的耐心终于被消磨殆尽,决定采取行动。他一把将徐珍从车上拽下,并按倒在地。
不料徐珍摔倒,竟然造成了趾骨骨折,她痛苦地躺在地上。
本想着,能快点去看望病重的父亲,这可倒好,不仅没看成,自己还住院21天。
伤情鉴定为轻伤10级,如今自己又凭白多出了一笔支出。
徐珍愤怒了,将交警队告上法庭,索赔16.2万元。
她认为,交警的行为过于粗暴,给她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
法院审理了这个案件,判决交警队赔偿徐珍83302元。
法院认为,徐珍确实违反了交通规则,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过度行为。
根据《民法典》,交警需要为徐珍的损失承担责任。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说:“此案与家庭困难没啥关系,不要硬扯,该女子虽有错在先,但交警应文明执法,不该粗暴的把人硬拽下来,造成十级伤残,难道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落到实处。”但也有网友表示:“交警执法无可厚非,否则大马路上谁想咋开就咋开,这能行吗?!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来解读这件事儿呢?
二.【案情分析】
1.徐珍的责任
徐珍在紧急情况下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处以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徐珍的行为,虽然出于对父亲的担忧,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她需要缴纳罚款,这是她违反交通规则的直接后果。
2.交警的执法与责任
交警郑健在执行职务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徐珍进行了处罚。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郑健采取了强制措施,导致徐珍受伤。
《警察法》规定,警察不得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
郑健应该把徐珍从电动车上拉下来即可,再将她按压在地上,就属于行为超出必要限度,给徐珍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
那么他就可能因过错,侵害了徐珍的民事权益,因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包括,赔偿徐珍因伤造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3.法院的判决与法律依据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确认了徐珍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但同时也认定交警郑健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过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后,法院判决交警队赔偿徐珍83302元,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对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