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女性干部正面临着民众公审,最终因贪污罪被判死刑。
正常来说,死刑犯大多吓得双腿发软、不断求饶、认错,可她倒好,竟然拒不认罪、口出狂言。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个贪污犯名叫王守信,黑龙江哈尔滨生人,家境普通,家教却很好,从她的名字就能看出,父母别无他求,只希望女儿能够堂堂正正做人。

起初时也的确如此,虽然小学辍学进厂务工,王守信却表现的十分本分,工作兢兢业业、待人和和气气,很快就受到了领导的重视,被提拔成了这家煤炭公司的收款员。
所谓收款员,每天自然要跟钱打交道,可那个时期的情况人尽皆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单位的账上根本没有多少结余,因此王守信也生不出什么歪心思。
然而,到了七十年代中后期情况就不同了,经济体制改革、各行各业欣欣向荣,煤炭这类资源型企业瞬间成为了香饽饽。
每天都有大量的订单、过手的账款亦是水涨船高。
看着几十、上百万的巨款,再看看自己那百十块钱的工资,相信很难不会产生落差,而巧合的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就在此时王守信灵机一动。

她想到了两件事,一个是自己这些年工作,领导出于信任监督并不严格,另一个则是求购煤炭的客户大多表现的恭恭敬敬,为了多买一些、早买一些,愿意“表示表示”的也不在少数。
二者结合,一个“馊主意”顿时出现在了王守信的脑海之中:“我为什么不加价卖煤,自己赚取其中差价呢?”
这种行径在当时并不罕见,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是小来小去的“生意”,例如食堂采购、办公用品采买等等,利润不大、危险系数也不高,敢对国家资源下手,王守信还是头一遭。
或许也正是因为没人相信,她的计划竟真的成功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让她赚到了上万元的财富,并且让人感到诧异的是,王守信没有见好就收,巨额的不法收入反倒是激起了她的野心。
为了赚更多钱,也为了不被上级发现端倪,她果断选择了“分赃”,用重金买通了同事、直属领导,将心腹安插到审查岗位不说,更是靠贿赂当上了公司经理。

手中有了权力,王守信的“生财之道”也愈发顺利,据事后统计,短短几年时间她竟愣是贪污了五十多万元巨款,这可是八十年代初啊!如此巨款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
不过幸运的是,罪恶也就到此为止了,在王守信的暗箱操作下,前来买煤的企业、商贩可谓怨声载道,终于,在1980年初,有人将此事捅到了司法机关,经过核查,国家这才揪出了这个蛀虫。
本以为面对冰冷的手铐,王守信定会立刻认罪伏法,再不济也该表现出懊悔的态度,可事实不然,被捕后她胡搅蛮缠、百般狡辩,甚至到了庭上,面对法官和人民群众她还拒不认罪,公然宣称自己是无罪的,认为自己这是在为“真理”斗争。
本就犯下了滔天罪行,如今还是这个态度,王守信的下场显而易见,除了死刑别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