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方”的私人定制化妆品是很多商家和消费者的追求,这个看似个性化营销创新服务,似乎可以满足消费者精准的需求,比如美白、祛斑、祛痘、补水等功效。但实际上,定制化妆品在风靡一时的同时却存在着不少违法行为。
企查查数据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市监处罚﹝2023﹞160号》显示,魅丽苏雪(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丽苏雪”)因销售自配的“定制化妆品”被罚没将近21万元。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魅丽苏雪自2016年4月开始陆续上架销售自行配制的“定制化妆品”。
截止至2022年8月共销售上述涉案化妆品共8种,其中:“千草宜芳 专属定制护肤水”销售1件,销售金额合计180.00元;
“千草宜芳 专属定制乳液”销售12件,销售金额合计2539.82元;
“千草宜芳 专属定制眼精华”销售16件,销售金额合计4727.88元;
“千草宜芳 量肤定制 专业定制 乳液”销售28件,销售金额合计2638.64元;
“千草宜芳 量肤定制 专业定制 眼霜”销售29件,销售金额合计5154.22元;
“千草宜芳 量肤定制 专业定制 精华液”销售54件,销售金额合计10496.29元;
“千草宜芳 量肤定制 专业定制 保湿水”销售69件,销售金额合计6041.66元;
“千草宜芳 量肤定制 专业定制 隔离液 SPF30”销售44件,销售金额合计3206.20元。
因为“定制化妆品”无库存,魅丽苏雪自行配制的“定制化妆品”(销售)货值金额为34984.71元。
魅丽苏雪销售自配的“定制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魅丽苏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74923.55元;没收违法所得34984.71元(罚没共计20.99万元)。
从行为上来看,魅丽苏雪销售自配的“定制化妆品”属于模式创新,但没有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
从销售结果上来看,魅丽苏雪6年4个月才销售3.5万元“定制化妆品”,这个数量的化妆品如果没有库存的话,可能赚不到什么钱。而且时间成本,生产成本和营销推广成本也不低。除非魅丽苏雪隐藏了“定制化妆品”的数量和销售金额,不过从市监局调查结果来看,这个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从处罚结果来看,没收3.5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违法所得的罚款,魅丽苏雪的这个营销创新模式得不偿失。
国家鼓励创新和定制化妆品
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在进一步鼓励化妆品企业精准研发、个性化服务、原料供应服务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化妆品企业探索小批量、多品种、高灵活度的生产模式,精准研发适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化妆品;在个性化服务方面,明确上海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可以在浦东新区设立的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对其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现场提供包装、分装服务。
2022年11月10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22年11月起,国家药监局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鼓励试点企业围绕彩妆、护肤等普通化妆品,在皮肤检测、产品跟踪、个性化护肤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试点。同时,给予试点省(市)药监局探索对个性化服务模式有效监管措施的空间,鼓励各试点省(市)药监局在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框架下,创新监管模式,在产品备案、检测、留样、销售管理等方面优化监管方式。
2023年4月10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普通化妆品现场个性化服务审查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重点强调了企业申请化妆品现场个性化服务的条件、相关负责人以及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化妆品服务”成为日渐兴起的新模式、新业态。消费者希望化妆品能够在适用肤质、颜色、香型、包装设计等方面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化妆品行业希望通过创新经营模式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服务和消费升级需求,部分省级药监局也希望以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化妆品行业创新发展。
2023年4月26日,4月26日,上海市药监局行政受理大厅,上海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徕为上海欧莱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国金中心的销售门店颁发“现场个性化服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这是全国首张“现场个性化服务”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许可证后,即能在该经营场所从事涉及直接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的个性化服务。
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新业态的落地,促使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成功转化,为化妆品大市场增添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