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7月7日,王光美专案组给毛主席呈报了《关于王光美处理意见的报告》,建议判处王光美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主席并没有同意。那么主席为何拒绝签批王光美的死刑报告呢?
要明白个中原因,就要了解主席做事的原则。
文革开始以前,主席与刘少奇在分田单干和“四清”运动等问题上虽然存在很大分歧,却并无个人恩怨,也没有要“消灭”刘少奇的想法。不仅如此,他对刘少奇还是很关心的。
1966年11月3日,主席和刘少奇等人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红卫兵。在这期间,主席主动找刘少奇谈话,询问他和家人的情况。
王光美后来说,我们都在电视上看到,主席侧着脸同少奇谈话。主席问候了我和孩子们的情况,少奇作了回答,并向主席申请要到群众中锻炼锻炼。主席没有同意,说:“你年纪大了,就不要下去了。”
12月,主席出于保护刘少奇的目的,要求《红旗》杂志不要把引用《炮打司令部》的元旦社论对外公开。1967年1月6日,刘少奇向主席提出辞职,主席也没有批准。
但是后来在江青等人的操纵下,中央成立专案组对刘少奇和王光美进行审查;1968年,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刘少奇的“审查报告”,决定开除刘少奇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保留公民身份与政治权力,不诉诸法律。
后来刘少奇因长期遭到造反派的精神折磨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病逝。
刘少奇去世后,江青等人又开始“清算”王光美,炮制了判处她死刑的报告,并把报告送呈毛主席批准。
可是主席在报告上的批示却是:
“暂时还不宜判刑。一切这类专案,对罪犯都宜调研从严,处理从宽,保护犯人,使他们感觉有出路,以便存活证据,对将来有利,此事请中央一议。”
主席不仅没有同意判处王光美死刑,反而认为“不宜判刑”,这个决定肯定出乎江青的意料,让她除掉王光美的阴谋没有得逞。
那么,主席为何不同意杀王光美呢?
其实,早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一文中,主席已经作出解释。
主席认为,反革命也是可以转变的,对社会上反革命的镇反行动,要少捉少杀,要大部分不捉,一个不杀。不杀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杀反革命,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不能帮助除四害,四不能强大国防,五不能收复台湾。
而且,机关里的反革命与社会上的不同,他们有普遍的冤头……可以让他们给人民办点事情……而对于党内犯错误的同志,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允许他们继续革命。一要看,二要帮。即:既看他们改不改,还要主动帮他们改。人大概没有不犯错误的,多多少少要犯错误,犯了错误就要帮助。只看,是消极的,要设立各种条件帮助他改。
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恰如其分的合乎实际的批评,甚至必要的斗争,这是正常的,是为了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好意对待犯错误的人,可以得人心,可以团结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是团结全党的方针,我们必须坚持这个方针。
主席的这一番论断,不只是随口说说,而是应用到了实际当中,他对王光美的处理就是这样做的,主席建议采取“调研从严,处理从宽”的方法,其实质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运用。
主席与人不讲私怨,只讲政策,对犯错误的人是教育、帮助。以至于王光美后来忆起此事时说:
“报告送到毛主席那里,他老人家批了四个字‘刀下留人’。多亏了主席的这句话,我才能活下来,监狱也稍微改变了一点态度。从那时起,支撑我活下去的只有一个最简单最朴实的念头,毛主席说刀下留人,就会关心和处理我和少奇的问题。”
在主席批示后,王光美在狱中的生活条件也改善不少。第二年夏天,她的孩子们获准到监狱看望母亲。
主席刀下留下的伟人气度,也是他“不为己甚”的无私品德的体现。主席去世后,他的女儿李讷等人无依无靠,王光美特意把她和李敏请来,对她们进行安慰。李讷和爱人王景清结婚时,王光美还带着孩子前去祝贺。
1983年,王光美到韶山参观毛主席纪念馆,深情留下“深切缅怀毛主席 学生王光美”的题词。
置根于心底的善良,一个高尚的人
主席一切为公,不为私人恩怨。
一切为国家,一切为人民胸怀宽广。
王光美才是心胸宽广的人~
刘主席为国为民的好领袖。
善良的老人,伟大的情怀,女人的楷模,天地的涵养!
文章客观
伟大的母亲!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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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惜英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