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扩大开放,更要高水平开放
白 明10月8日晚间,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批复同意在海南等地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不仅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而且还在天津市、海南省、重庆市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前者是“允许”,后者是“放宽”,但都体现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一共同点。近些年来,中国虽然在旅游业上的对外开放步伐也很大,但对于外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上来说,一直以来还没有太大的动作。现在,国家在上海、重庆两地率先开了口子,可以说是以小切口做出大动作,而这个大动作就是要提高旅游业的对外开放水平。从全国范围来看,外资企业开放出境游业务虽然还没有大范围展开,而未来要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件事也必须要做。否则,旅游业的对外开放怎么才能叫“高水平”呢?虽然在上海、重庆外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是扩大对外开放的新举措,但严格来说,并不意味着又要扩大市场准入。事实上,无论是从最新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还是从最新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来看,都不包括旅游业。也就是说,中国的旅游业已经对外资企业进入不设准入门槛。但是,准入并不简单等同于准营,这次在上海、重庆两地允许已获“准入”的外资旅行社同时也“准营”出境游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准入与准营之间的范围重合度越来越大,说明我们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这也是旅游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体现。毋庸置疑,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旅行社在中国经营出境游业务,竞争所带来的“鲶鱼效应”不仅会对国内旅行社加大竞争压力,但也会进一步激发国内旅游业新的改革发展动力。事实上,一些国外旅行社在经营出境游业务上不仅有大量境外地接资源,而且也积累了诸多先进经验。对此,国内的旅行社不仅可以对接,而且也可以借鉴。应当指出的是,在上海、重庆两地允许外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也仅仅是处在“摸石头过河”阶段,未来旅游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动作只会更大。事实上,允许外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所涉及的改革事项会有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不妨在小范围内一下试点。成功了,再推广也不迟。出现了问题,调整一下的成本也不会很高。也要看到,这一次国家在天津市、海南省、重庆市也放宽了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在一定程度体现出我们的对外开放理念也在与时俱进。随着中国逐渐进入到老龄化社会,未来国内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更会与日俱增。让更多的境外资金以不同形式参与中国养老机构建设,不仅会对中国发展养老服务起到推动作用,而且还能让我们借鉴到更多国外先进养老服务模式,何乐而不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扩大养老服务的境外资金来源也是一种对外开放的理念升华。总之,无论是在上海、重庆两地允许外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还是在天津市、海南省、重庆市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都不再仅仅满足于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更是要着眼于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