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因为“要求店铺的名称汉字变为拼音”的2名涉事干部被分别处理,其中一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
这样的结果出来,很多网友都不干了。
整个事件的起因是在2022年6月的时候,有人爆料成都市某个区,有个街道要求临街的商铺把店面的招牌全部从汉字更换为拼音字母。
甚至有店主表示,在一年前自己的店铺招牌被有关部门强行要求,从汉字更换为拼音,而自己本身是卖豌杂面的,仍然被要求修改,无奈之下,只能修改为“er liang wan za mian”。
当时,在面对一些媒体采访时,也有商户表示,是为了迎接大运会,要求商家配合工作,强制更换门头。
一些网友,对此也是忍不住笑了,拼音外国友人也看不懂啊。如此以来,不仅外国友人看不懂,就是本土人士也看不懂了。
在经过媒体舆论的发酵以后,当地相关部门立即制作并更换了临时的中文招牌,并连夜整改完毕。而发光字的店面招牌,当时相关部门也表示会征求商家意见,审批完后再统一更换。
现在这两名干部虽然被处理了,但是广大网友更关心的是“招牌重新制作的费用损失到底算谁的?”
很多网友都呼吁,这个损失应该他们自己承担,不应该由商户承担,更不应该由单位出钱承担。
对于是商家自己出钱更换,还是相关部门承担成本统一更换,笔者并没有查询到相关消息。但是,大概率并不会让这两名干部掏腰包来给涉事的商家制作门店招牌。
笔者查询了一下,一个店面门头的招牌制作费用大概会两三千元左右,如果再加上灯箱等复杂设计,可能价格高达上万元。
而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显示,涉及的商户一共有7家,算上拆掉原来的招牌、临时性的招牌和重新的制作费用,算下来直接的损失恐怕也得五六万左右。
而,根据网络上的信息显示,成都作为副省级城市,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要比普通的省会城市高一些,公务员的收入也要高出不少,科员到手可以在12万左右,与此同时还有目标考核奖。虽然比不上双流、高新、天府之类的,但是来承担造成的损失我估计也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也许,正是因为造成的损失比较小,两个干部这才一个党内严重警告,一个党内警告。两个的处分都算是比较轻的。警告处分管1年,严重警告管1年半不得提升职务、推荐担任高于原职务的党外职务。时间到期一过,该是啥样就是啥样了。
但笔者认为,不管损失小不小,大不大,都应该由他们来承担。毕竟,这些损失就是因为他们的拍脑袋决定才做出来的,如果没有他们的拍脑袋决定,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
与此同时,更有广大网友呼吁,要好好查一查,这两个人有没有在外面开广告公司,有没有相关的利益关联。
这其实很好理解,为什么看店铺原来的招牌不爽要拆掉?其中,是不是为了给相关的广告公司拉生意?
这也是广大网友担心的。
这些年来,很多地方为了创建某个荣誉称号,总是会在沿街店铺的招牌上来做文章,比如:原来的招牌风格不统一,与城市景观不协调;各个商户的招牌不统一,大的大,小的小,看起来非常杂乱;店铺有的亮灯,有的不亮灯,到了晚上更是参差不齐。
一些领导就拍脑袋,统一更换门头风格,闹出了不少笑话。更是让人晚上走在路上容易瘆得慌。
很多网友说,这简直是丑得整整齐齐,很难想象市政部门管理者的审美水平,究竟在哪里?底线到底是什么?
其实,一件事物只有千姿百态、各美其美才是真正的规范、统一,反而一味强调大小、样式、颜色统一,这种才是最丑的。
这也给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敲响了警钟,不要总是在创建某个城市荣誉称号时,拍拍脑袋做决定,给国家、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