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都有相关的规定制度和要求,体制内也并不例外。相反的是,在体制内相关的要求更为严格,因为整体的体量非常大,一个小小的制度变化就有可能影响上百万人。
正是由于干部任用、廉洁从政等相关制度的逐渐健全,才形成了现在各个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但是,虽然一些制度的设计非常好,还是会被一些人念歪了经,不仅导致效果大打折扣,还会引起负面影响。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体制内几条非常鸡肋的规定。
第一、职务职级并行规定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规定其原本的意图就是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在以前职级是根据年限来计算的,不管你的表现如何,只要到了年限自然就会转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但是,综合执行下来的效果并不太好。现在的职级需要通过走干部提拔这一套程序,民主推荐、投票、表决、公示、上报等等,不仅程序更为繁杂,而且职级的数量也非常少。
对于省级及以上来说,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是不设置数量限制的,到点就提拔。但是,对于基层来说职级数量是相当少。再加上,职务领导也会占用职级数量,导致基层单位的职级数量本来就很少。这样一来有的人一辈子都晋升不到一级主任科员,更多的是在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就退休。于是,对于省里面及以上的,退休捞个一二级调研员轻轻松松,但是对于基层来说根本没有希望。在职务晋升无望的情况下,职级晋升也无望,于是就只能彻底躺平。这个制度不仅没有发挥出激发干事热情的效果,反而导致了一些副作用,对于基层来说实在是不公平。
第二、加班补休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的说法,但是给予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休。在各个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当中,很多单位也将此条内容纳入到内部管理制度。
但是,在节假日值班,平时加班、周末加班的情况中,很少有单位会执行加班补休规定。曾经工作过的组织、纪检等部门,在加班到凌晨三四点时,照样要求早上八点半到单位。虽然说如果当天早上上午不去上班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很多人还是去坚持上班。
当然,这个规定对于忙的单位来说,加班之后不敢休息。而对于闲的单位来说,平时又不会加班。因此,这个规定对于工作繁忙的部门、人员少的部门来说真的不公平。
第三、公休管理规定
现在公务员都执行5天、10天、15天的公休管理制度,20年以上就可以休15天的公休,算上周末差不多可以休息一个月的时间。很多单位执行了优先公休假的制度,也就是说不管病假、事假,所有的假优先从公休假中扣除。
然而,在年轻的时候天天熬夜加班正需要休息,全年的公休只有5天的时间。而到了五十岁左右的时候,工作任务量不断下降,事情也少了很多,子女也基本高中毕业,自己的在职学历也提升了,这个时候反而是公休时间有了15天。
于是,在单位里面就有这样的怪现象。年底统计公休未休的时候,年轻的人一天不剩,而年纪大的、工作轻松的反而是十几天的剩,应休未休补贴年轻人反而是一分也拿不到。
第四、公务员考核规定
虽然每年都有组织部门强调,公务员不是铁饭碗,考核不称职的话后果很严重,不仅影响职级晋升,还影响工资晋升。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当中,基本上没有评定为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除非这位同事在年度内因为违纪被纪检部门处分,在这样的硬性条件要求下,不得不打“基本称职”“不称职”。
否则,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除了优秀以外,都是称职。一些地方为了应对这样的现象,专门设置的基本称职的比例。然而上面有办法,下面就有对策。基本称职轮着来,这样就没有任何问题了,最多影响十几块钱的提档升级工资,其他都不影响。
该是铁饭碗,还是铁饭碗,因此这条规定也是没什么用,对于踏实干活的人来说也不算公平。
第五、公务用车补贴规定
每一个单位,不同责任处室的分工不同。比如在办公室,肯定是报送材料、陪同调研、陪同外出等情况多一些,下乡驻村的单位往返次数多一些,而对于单位的财务处室、人事处室相对来说外出就会少一些。在以前,大家还会开公车外出。
然而现在公车改革以后,很多人都是用自己的车。即使是要用车,也需要到集中用车平台申请。光是一辆小轿车,一天的费用就高达七八百,如果租上一辆考斯特,那么一天下来几千就没有了。可以说,单位的行政经费比往年的要高出不少。
此外,有的单位领导还摆架子,自己的车不开,反而要求办公室的人接送他上下班、开会、调研。于是办公室的人苦不堪言,自己的车补不够还得自己倒贴一部分进去。然而,大家的车补却都是一样的。一些人一个月领着一千多的车补,自己的车硬是没动一下。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不开车上下班了,毕竟“私车公用”绝对不行。因此这个规定对于一些需需要经常外出的人来说真的不公平。
以上就是总结的五个规定,你们觉得是这样子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