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见女友,车祸身亡。男子父母:女友及饮酒朋友,赔偿65万

一丝不苟的法律人 2022-11-23 17:22:50

南京市溧水区,王先生酒后开车去见女友小丽,途中遭遇车祸不幸死亡,王先生父母认为,这一切都和小丽有关,要求小丽等人赔偿老两口经济损失64.7万元。

王先生是一名“90后”,年纪轻轻的他和别人在溧水区合伙开了一家KTV。

2022年7月19日这天晚上,因为生意兴隆,为感谢朋友们的捧场,王先生在KTV请朋友和员工聚餐。当天晚上人很多,王先生他们喝了洋酒、啤酒、红酒,并且是混着喝的。

7月20日凌晨4点多,王先生他们的聚会结束了,王先生喝多了,已经喝醉酒的王先生开车去盐城找女友小丽。结果4点45分在高速路上,王先生追尾一辆大货车,当场身亡。

噩耗传来,王先生的父母悲痛万分,老两口将小丽和与王先生一起喝酒的张某、尹某、戴某、王某四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64.7万余元。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王先生父母的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释案说法

王先生父母认为:小丽明知王先生有酒后驾车的习惯,而且当天已经知道王先生喝了不少酒,却没有制止王先生驾驶行驶。当时小丽还和王先生通了十多次电话,导致王先生开车分心,将男友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应对王先生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等四人明知王先生喝醉,却没有将其安全送回家,也没有阻止其酒后驾车,未能很好地履行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

小丽认为:当天的十几次通话,全都是在王先生上车之前打的;而且虽然自己知道男友王先生喝过了酒,却并不知道会从南京开车来找自己,自己也没有让男友来找自己。

张某等四人认为:自己也不应对王先生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尹某还表示,自己是KTV的员工,由于行业特殊性,他们的员工群里当天还群发消息,要大家“把控好酒量,切记勿酒后驾车”。

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小丽、张某、尹某、戴某、王某对于王先生酒后驾车发生车祸的行为是否有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是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确知道喝酒开车的严重后果,王先生应对自己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

小丽作为王先生的女友,案发当天,二人并没有在一起,其也并没有要求王先生驾车来找自己,其主观上没有过错。

张某、尹某、戴某、王某如果在酒桌上系恶意灌酒、强行劝酒,王先生酒后出事,同饮者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王先生父母认为张某等四人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四人劝酒、灌酒的相关证据,在法庭审理阶段,王先生父母并没有提交相关证据。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小丽等5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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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不苟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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