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来自外蒙的沙尘肆虐,作为华北平原和内蒙古高原交界处的张家口也是首当其冲城市中的一个,天黄黄的,空气中充满了土腥气,出门转一圈,回来挠挠头发,感觉总有小沙粒在发间摩挲。
和曾经比起来,这不算什么。在我小时候,每年三四月总有那么十几天是属于黄沙的日子。那时候,天气比现在冷,城市比现在小,人也没有住的如此集中。当时的我还在乡间与坝上县城游走,对于黄沙,记忆颇深。
黄沙天说是沙尘暴,实则看不到“暴”。那接天巨墙的沙尘滚滚而来的景象,唯有沙漠与城镇的边缘方可见得。到了我们这里,黄沙早已和风融合,今日晴空万里,明天遮天蔽日,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风有多么猛烈。
坝上种地晚,过了清明人们才开始张罗。黄沙天来的时候,正好给了大家一个歇着的理由。牛羊不再出圈,院子里囤了一冬的草料未见底,拾掇拾掇放到圈里面,够牛儿羊儿嚼裹一阵子。
往日牛羊星点的草滩,陷入了短暂的平静。半化积雪下的枯草,正在悄悄酝酿着生机,想要在春雨浇下的那一刻,来个一鸣惊人。作为自然精灵的它们,想是已经从风中嗅到了黄沙即将袭来的讯号,不过没关系,千百年的顽强,已然习惯了所有可预知和不可预知的事情。
和草木生灵们对比,人总是后知后觉得,可凌驾于自然、高高在上的心态,让人们对此毫不自知。直到黄沙突然降临,人们才叹口气,回屋猫起来。
农家的活计干不完,黄沙天是人们明目张胆“偷懒”的日子。每日必要的活一干完,赶紧回屋躺在炕上,美其名曰“歇膘”,为即将开始的春耕蓄养体力。
对于普遍好酒的人而言,歇膘必须得配上美酒。这里的“美”不是指酒的名贵,而是得喝美。
喝酒的人最喜欢三种天:雨绵绵,雪皑皑,阴霾霾。雨绵绵时,喝上一盅,心里敞亮;雪皑皑时,小火炉边来上一杯,开胸怀;阴霾霾的天气,整上几口,好睡觉。
黄沙天,勉强算作阴霾霾吧,反正喝酒的人都这么认为。
等黄沙卷过来之时,庄户人家堂屋的锅里已经熬好了大菜,炉子上的炒锅热起了胡麻油。熬菜的大锅里,咕嘟着冬日储备的最后一块肉,炒菜的小锅里,翻滚着蔫了吧唧的菜叶子,有些脱水的菜帮子。
农家人嘛,食物丝毫不敢浪费,能吃的就吃,实在不能吃得,便宜了院子里本来跑去的鸡鸭。
天空啊,下着沙,锅里啊,冒着油花花。左邻右舍的大哥小弟,则一家主妇脾气好的,聚在一起,开喝。
连着灶膛的炕,已经火热,人们自觉的脱开炕头,生怕烫了屁股。炕桌上的菜还未上全,杯中酒便下了一大截。能说会道的小伙子边喝边说:“老嫂子,别忙活了,来一起吃吧。”老嫂子瞥了一眼:“光会说嘴,倒是下来帮忙啊!一见了酒就走不动道了。”小伙子不急不恼,嬉笑道:“我可不能帮忙,要不咋显得老嫂子能干贤惠呢?”话刚说完,脑袋上挨了一巴掌,老嫂如母,打一下就打一下呗,又不妨碍喝酒。
这边厢喝着,外面的天越来越暗,越来越黄。不太严实的窗户,有调皮的沙粒钻了进来。喝酒的人停下杯,齐整整望着外面感叹道:“年年是个这,没完没了。”倒是没人担心田地,一来庄稼没下种,二来土地本贫瘠,掺点沙子无所谓。
家里的小姑娘小小子不喝酒,也不闹腾着出去玩,太腻歪。出去一趟回来,鼻子里耳朵里全是沙子,拨弄两下头发,沙子“噗噗”的往下掉。
不出去也逃不开黄沙的“馈赠”,人人小脸蛋上都顶着两坨“高原红”,一半高原一半风沙磨皮,毛细血管聚在颧骨抵御自然,给孩子们打上了乡间的烙印。只待长大后,生活的艰辛把皮肤层层打磨,高原红慢慢消失,变成了暗紫色,那时的他们,将会是一个合格的农民。
农民最不想当农民。所以在黄沙天里静静坐着的孩子,看不上厨间忙碌的母亲和炕上喝酒的父亲,他们认为,自己的未来一定不是这样,他们也会进城,也会躲开风沙的袭扰,过一种清朗的生活。
这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城里的生活和现在并无本质的区别,煎熬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母亲在厨间的忙碌,是生活的一部分,行走于高楼大厦间的人们对此趋之若鹜;父亲杯中的酒,和城里的一样辛辣,可城市没有热炕头,也没有相善的左邻右舍,喝起来如此惬意。
黄沙漫天终会过去,在随后的年月里,起黄沙的时日越来越少,直到消失不见。当年的大人们,已垂垂老矣,他们有的跟着孩子过活,帮忙照顾孙辈,一辈子不得休息。有的守在村口,一坐一天,不知道想些什么。
也许,当年的黄沙覆盖了什么,现在的黄沙又揭示了什么。不过是日子漫长,风来风往吧。
好文
文章还是别更新了,看了就想喝酒。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