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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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说“魂断京城”诉电影“老炮儿”侵犯著作权案一审败诉
2.钉钉诉“钉钉冒菜”搭便车商标侵权案
3.维持1.06亿判决!施耐德电气胜诉镇江施耐德
4.三星在美国因无线充电器专利被判1.92亿美元
5.任天堂起诉《幻兽帕鲁》开发商专利侵权
6.IBM诉Zynga侵犯互联网技术专利胜诉 获赔4490万美元
7.飞利浦在UPC胜诉贝尔金
1小说“魂断京城”诉电影“老炮儿”侵犯著作权案一审败诉近日,一起电影涉嫌抄袭、挪用小说故事情节的纠纷,引发了我国文学界和影视界的高度关注。
小说《魂断京城》和电影《老炮儿》
小说《魂断京城》是作者王小华(笔名响马)有生以来唯一一部已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作者2010年开始创作,耗时三年,充满激情、艰辛和对老北京南城生活的怀念与热忱,成稿三十余万字,于2013年公开发表在知名文学网站“红袖添香”上,点击量高达三千多万次。
小说描写了一群新中国建国初期出生、成长于北京南城胡同里的“玩儿主”,他们打架、追女生、不务正业,但又特别敢仗义执言、亦正亦邪。小说跨越三十余年,随着飞速发展、变迁的中国社会,这群“玩儿主”也经历了人生最美好和最糟糕的岁月,特别是由当年的“玩儿主”变成五六十岁的“老炮”,身体有病、吃着药,但仍开着车努力跟上北京滚滚向前的时代车流。
电影《老炮儿》是由管虎执导,管虎、董润年编剧,冯小刚、张涵予、许晴等主演的动作剧情片。该片于2015年12月在中国上映,截至2024年5月,该片在全球累计票房1.27亿美元。
该电影讲述了北京老炮儿六爷卷入自己儿子的纠纷,为摆平儿子与“二环十三郎”的纠纷,老炮儿重新出山,才发现原来这个时代已经有了一群新的“小老炮儿”,而自己在江湖上说话已经不算数的故事。
原告认为,电影《老炮儿》在作品名称、人物描写、故事情节和场景设置等多个方面均抄袭、改编自其创作的小说《魂断京城》,其中相同或相似的表达多达上百处,遂将后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比电影与小说内容的相似部分,大部分为生活细节和场景,而在描述同时期的社会生活和人物关系时,均难以避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描述对象、地点、场景和情节。
原告在小说和电影中挑选的相似的细节都仅限于素材的近似,也仅提及素材,进入详细的描写后几乎没有相同之处,两者在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情节设定等方面均差距较大、结构和风格也大相径庭。即原告将同一时空下近似人群的同类生活相关的素材的部分相同作为认定抄袭的依据,与著作权法关于表达一致或近似的认定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中。有关本案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2钉钉诉“钉钉冒菜”搭便车商标侵权案某科技集团“钉钉”商标权
2015年,某高新科技集团推出企业级智能移动办公平台“钉钉”。某科技公司和某信息公司是研发并提供钉钉产品和服务的主体。
2014年7月7日、2015年1月13日,该高新科技集团分别申请注册了第42类“钉钉”文字商标、第42类翅膀图形商标,注册公告日期分别为2015年8月14日、2017年12月21日。2016年9月12日,该高新科技集团又申请注册了第43类翅膀图形商标,注册公告日期为2018年5月7日。
科技公司和信息公司经授权,享有上述商标使用权,并与从事相关餐饮服务的企业合作,为他们提供钉钉软件等产品或服务。
某餐饮公司“钉钉冒菜”商标权
2016年12月28日,某餐饮集团创始人贺某从案外人受让了第43类餐厅等类别、第29类食品等类别“钉钉冒菜”文字商标,两商标的申请注册日为2015年11月19日。
2017年3月,该餐饮集团子公司——某餐饮公司成立,在招商手册中载明钉钉冒菜图文组合标识为其经营的一家品牌,并在同页印有该品牌公司字样。2020年9月,钉一钉冒菜店成立,经营者为贺某,亦在店铺招牌、宣传展板、点餐牌、室外立式海报以及某外卖平台线上店铺等上使用了钉钉冒菜图文组合标识。
“钉钉”起诉“钉钉冒菜”
科技公司和信息公司发现,餐饮公司、钉一钉冒菜店在使用“钉钉冒菜”注册商标时,实施了大量非原样使用行为。比如,改变“钉钉冒菜”的字体并对其进行拆分,横向突出放大“钉钉”二字,并缩小“冒菜”二字竖向排列在“钉钉”的右侧。线上店铺的菜单中也大量使用“钉钉+食品名称”的文字组合,如“钉钉⼀午餐肉”等。
科技公司和信息公司认为,其第42类“钉钉”文字商标和翅膀图形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和推广,在国内已为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驰名商标。某品牌公司、餐饮公司、钉一钉冒菜店、贺某、外卖平台运营商的行为破坏了前述商标与软件运营服务之间的直接密切联系,减弱前述商标的显著性,构成商标侵权。
故将五被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公开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鉴于该案涉及驰名商标的认定、案情较为复杂、对于同类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的指导意义,2021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该案提级管辖。
上海高院审理及判决
上海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第42类“钉钉”文字商标和翅膀图形商标在被告使用之时已经驰名。被告使用非原样注册商标使用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减弱了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不正当利用了该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致使原告利益受损,侵犯了原告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利。
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在被告“钉钉冒菜”商标申请注册之时,原告第42类“钉钉”文字和翅膀图形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因此,被告可在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内继续合法使用被诉“钉钉冒菜”商标,不构成对原告涉案商标的侵犯。
当然,在原告涉案商标业已驰名的情况下,被告应当依法严格规范使用其“钉钉冒菜”注册商标,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负有更高注意义务,不得进行所谓“借势营销”,不得突出或者单独使用“钉钉”,更不得对其“钉钉冒菜”注册商标变造拆分使用。
综上,上海高院一审判决被告某品牌公司、餐饮公司、钉一钉冒菜店、贺某停止侵害并公开消除影响,餐饮公司、贺某连带赔偿50万元,某品牌公司、钉一钉冒菜店对其中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重点在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在商标形成驰名状态的时间上,在“钉钉冒菜”商标申请注册之时,“钉钉”商标并未达到驰名状态,因此法院允许被告在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内继续合法使用被诉“钉钉冒菜”商标。在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上,跨类保护并不等于全类保护,本案中,“钉钉”办公软件在线上开设订餐入口,从而与餐饮业提供者展开合作,因此,二者具有较强关联性,能够进行跨类保护。
3维持1.06亿判决!施耐德电气胜诉镇江施耐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诉镇江施耐德电器有限公司、陈跃宏、镇江昊旭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被告镇江施耐德公司等被告停止侵权共赔偿施耐德中国公司1.06亿元及合理开支50万元等。
基本案情
施耐德中国公司于1995年7月10日成立,系外国法人独资公司,主营电气产品等。
施耐德中国公司分别于1999年3月15日、1999年7月5日、2004年7月13日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图片施耐德”“施耐德电气”“施耐德”商标。
镇江施耐德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7日,施耐德母线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日,昊旭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6日。
2017年7月7日,镇江施耐德公司在第6、9类上注册“图片施耐德”商标,2021年7月21日,国知局以商标近似为由宣告该商标无效。
2020年,施耐德中国公司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主张镇江施耐德公司等在相同商品及宣传中使用“ schneider” “施耐德母线” “镇江施耐德” “镇江施耐德电器”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在其企业字号及类似商品上使用“施耐德”作为字号,恶意攀附商誉损害施耐德电气公司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施耐德中国公司诉请停止侵权、登刊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95亿元。
2021年9月,浙江高院裁定提审本案。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生产商品标贴、网店产品手册、网站、商品合格证、微信公众号等多处商标性使用“施耐德”“镇江施耐德”“施耐德电气”等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施耐德中国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镇江施耐德公司设立时,“施耐德”已在国内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且该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从事电气行业多年,理应知晓施耐德字号的知名度。且公司成立前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中英文名使用了“Schneider”。镇江施耐德公司将“施耐德”注册为企业字号并使用的行为具有攀附施耐德中国公司字号的主观故意,对施耐德电气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惩罚性赔偿,法院认为,镇江施耐德公司明知施耐德中国公司“施耐德”企业字号的情况下,仍将“施耐德”登记为企业字号使用,且在经营过程中多处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标识,具有攀附施耐德中国公司知名企业字号和品牌,借助他人商誉实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恶意。
镇江施耐德公司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以上、涉及地域侵权规模大,其获利主要来源于侵权行为,属于以侵权为业。法院最终支持以销售利润作为计算侵权获利的技术,并施加2倍的惩罚性赔偿,最终判赔额为1.06亿元。
镇江施耐德公司等不服,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驳回了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4 三星在美国因无线充电器专利被判1.92亿美元上周五,美国德州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和其他设备的充电器因侵犯无线设备充电相关的五项专利,需向专利持有公司Mojo Mobility赔偿逾1.921亿美元。
陪审团还认为,三星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这可能导致法官将赔偿金额增加至多三倍。
2022年,Mojo在起诉了三星。诉讼称,2013年,工程师Partovi和Mojo的其他员工多次飞往三星韩国总部,讨论Mojo技术的潜在交易。
根据Mojo的说法,在谈判破裂后,三星后来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将Mojo的发明用于Galaxy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和耳机等数百种产品的无线充电器。
三星否认了这些指控,并辩称这些专利是无效的。有关本案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5 任天堂起诉《幻兽帕鲁》开发商专利侵权本周三,任天堂和口袋妖怪公司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生存冒险游戏《幻兽帕鲁》(Palworld)的开发商Pocketpair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两家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并判决赔偿损失。
被称为“带枪的精灵宝可梦”的《幻兽帕鲁》在2024年1月中旬发行后成为了爆款。在游戏中,玩家可以使用枪支捕获和训练可爱的生物,称为“帕鲁”(Pals)。
Pocketpair表示,周三收到了一项专利侵权诉讼的通知,但不清楚被指控侵犯的具体专利。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将对索赔展开适当的法律程序和调查。该公司表示:“由于这起诉讼,我们将被迫将大量时间用于与游戏开发无关的事务,这真的很不幸。”
精灵宝可梦公司今年1月表示,将对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法律行动。
据悉,今年7月,Pocketpair宣布将与索尼(Sony)合作,向全球发售《幻兽帕鲁》。
有关本案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06 IBM诉Zynga侵犯互联网技术专利胜诉 获赔4490万美元上周五,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已说服美国特拉华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判定移动游戏制造商Zynga包括《Farmville》系列在内的Zynga游戏因侵犯IBM两项所谓的“基础”互联网技术的专利权而需向其赔偿4490万美元。
2022年,总部位于纽约州阿蒙克的IBM起诉Zynga。IBM还针对其他互联网公司提起了相关技术的侵权诉讼,其中一些技术是IBM为其上世纪80年代末的互联网服务Prodigy开发的。
Zynga否认了IBM的指控,并声称这些专利是无效的。Zynga发言人Alan Lewis本周一表示,公司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但相信会赢得上诉。IBM的一位发言人本周一表示,该公司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有关本案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07 飞利浦在 UPC 胜诉贝尔金近日,在飞利浦便携式电子设备无线感应充电专利纠纷中,统一专利法院(UPC)对贝尔金(Belkin)发布了全面的禁令和侵权裁决。然而,该判决与德国做出的对贝尔金有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相冲突。
在UPC的第一起电信诉讼中,飞利浦将之前在德国与贝尔金发生的纠纷提升至欧洲层面。事实证明,此举是成功的。
飞利浦的EP 2 867 997 B1保护一种无线感应电力传输技术,用于为手机或平板电脑等便携式设备的电池充电。UPC慕尼黑地方分部现已裁定贝尔金侵犯了该专利,法院维持了该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的有效性。
同时,法院授予飞利浦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听证会的法律费用。然而,法官排除了产品召回的可能性。
不同国家的不同判决
飞利浦已收到多个欧洲国家的禁令,包括比利时、法国、芬兰、意大利、荷兰、奥地利和瑞典。法官们还明确提到了德国,但尚不清楚这在实践中到底意味着什么。
德国已经有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法院裁定该专利没有受到侵犯。在无效诉讼中,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维持了该专利的原判;该案正在上诉审理中。
飞利浦现在必须决定如何执行该禁令。判决中没有指定最后期限。根据裁决,飞利浦无需支付保证金。不过,法院已规定,如果贝尔金进一步侵权,将处以罚款。
此外,关于 EP 2 372 863和 EP 2 628 233的两项并行诉讼仍在 UPC 悬而未决。我们将持续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
来源:网络
编辑:马千惠
审核: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www.ciplawy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