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稳波律师: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裁判规则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08-06 14:33:36

电动车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添了诸多问题,其中最令人头痛的当属因超速超限所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有事故就会涉及责任与赔偿,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的背后该由谁“买单”?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郭稳波律师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及审判实际,解析汇总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裁判规则,供大家参考。

1、驾驶非机动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要旨:原告与被告驾驶非机动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身损害的,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未满16周岁的加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由加害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要旨:未成年人违法造成损害,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由加害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电动车主违规加装遮阳伞碰伤路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要旨: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体重心与平衡点,破坏了车体的稳定性,还容易导致驾驶人视线受阻,增加车与车之间、与行人之间的碰擦风险。电动车主违规加装遮阳伞碰伤路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事故直接侵害人系在执行配送服务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与外包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外包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要旨:事故直接侵害人系在执行配送服务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从外包公司对其进行管理、为其结算费用、购买保险等方面,可以认定其与外包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应由外包公司对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未注意安全的外卖小哥被撞伤,闯红灯电动自行车负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6、不戴头盔且闯红灯,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载人与超速小车负同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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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6 16:16

    不合理!电动自行车撞到违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汽车,交警经常判电动自行车主责,理由是观察不周。那么同样的逻辑,汽车撞到斑马线上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否红灯,都必须判汽车主责。否则就是无耻的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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