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地产已深陷困境之中难以自拔,3年疫情后,楼市不仅未见复苏迹象,反而呈现出新一轮持续下跌趋势。为解决庞大的楼市库存,今年5月17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房地产的政策,被称为5.17新政。
央行将设立3000亿保障性住房低息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这一措施将可消化约100万套库存房。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商品房回购工作进展不顺利,效果很不理想。让许多房地产行业人士期盼“国家队”下场收房,能够成为激活市场的一剂强心剂的想法落空了。
那么,政府收购商品房这一楼市新政,为何会在实施过程中难以见效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可以用作保障房的商品房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政府收购商品房是有条件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是,市场实际情况却是,绝大多数的商品房通常不会全部以单一小户型产品出现,通常情况下一个小区里只有部分楼栋,甚至同一楼栋部分单元的产品满足保障房所需的小户型标准。
而“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的要求,意味着收购标的只能是现房,还可能出现部分小户型已经出售,剩下未出售的只是零散分布在一个小区里。如果一个小区的待售房源,部分是作为配售型保障房出售,部分是作为普通商品房出售,大概率会进一步影响小区后期的销售去化率。
其次,按照各地已经出台的存量收储政策,几乎都要求存量商品房具备区域优势、交通优势及证件齐全,产品品质高,这些条件叠加起来,真正达标的存量资产容量非常有限。
二、资产价值难以达成一致,价格差距成为最大障碍
政府在回购商品房时,如何评估资产的价值是一个较大的问题。保障性住房需要限定价格或租金,而用作保障房的商品房收购价格势必要大幅低于市场价。由于前期开发商拿地成本较高,土地成本折合楼面价通常是销售价格的一半,即使以“实际成本+微薄利润”价格收购,这样的价格也会比同区域的政府投资的已有保障房高出一截。
一般情况下,保障性住房需要限定价格或租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这就意味着用作保障房的商品房收购价格势必要大幅低于市场价,由于前期开发商拿地成本较高,土地成本折合楼面价通常是销售价格的一半,即便以“实际成本+微薄利润”价格收购,这样的价格也会比同区域的政府投资的已有保障房高出一截。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以7折出售商品房将会出现严重亏损,没人愿做赔本的买卖。因此政府和开发商在回购价格上存在较大分歧,政府认为某些房屋价格太高,不适合用做保障房,而开发商不愿意赔钱卖房,最终导致谈判失败。这种价格上的差异,使得政府回购商品房的计划难以实施。
三、运营管理能力欠缺,短期内难以盘活已收购的房源
即使在存量房源以及资金支持都能比较快速到位的前提下,运营管理能力才是否能真正盘活存量的关键。而这就要考验国有房企的运营管理能力,看其面对项目如何制定运营标准、项目品牌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出圈实现溢价盈利等问题。
从租赁市场来看,目前市场上的集中式公寓主要由市场化房源和保租房源两者组成,一线城市的集中式公寓规模增长较快,上海和深圳的规模已经超过20万间,其中保租房的规模占到三成以上,逐渐迈向了“市场化+保租房”的双轨并行模式。而在新增房源中,无论一线还是二线城市,保租房的占比越来越大,在一线城市中对整体新增规模提升贡献度达84%。
从资本市场来看,投资机构对于长租公寓稳定的回报率预期基本都集中在4.5-5.5%之间。而作为存量收储的国企平台,进入保租房赛道的时间较晚,基本上都在2021年后,目前还缺乏足够的运营经验。
四、地方国企缺钱,拿不出贷款首付
以上谈到央行提供3000亿保障性住房低息贷款给予地方国企,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由于央行提供的是贷款支持,所以地方国企需要拿出30-40%的首付,才能获得贷款。可现在的问题是,大多数国企都资金短缺、度日艰难,有的已陷入债务危机,连发工资都成了问题,哪里还拿得出首付款!
截至目前,政府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新政已实施2个多月了,虽然6月份各地楼市成交量,较之5月份有所回暖,但7月份成交又出现下滑迹象,显示出楼市新政运行受阻。
总之,目前楼市现状表明,所有出台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并不能触动楼市根基,即使政府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这一措施见效,也只能解决3000亿库存,与7.3亿平方米的巨大库存相比,只不过是九牛一毛。
由此可见,要想解决楼市难题,还得继续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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