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农村,根本就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在这里,讲几个真实的事情:说一个真实的案例:2000年前后,离我姐姐家不远有一块外村的山坡荒地,约有一二十亩,被她村的人花了8000元买去,那人两口子都是公职人员,是一次性买断所有权的,可不是什么租赁,盖上了养猪场,后来又改成了食品厂。
她们村是老县城边,2007年,那里快要开发了,城边各个村庄日夜施工,搞违章建筑,以期多获得些拆迁补偿。那家也不例外,将整个大院内密密麻麻都盖上了房屋,城管要去强拆,头天人家就知道了消息,夜里就将大门用一辆大卡车将门堵上,勉强能挤进一个人过去,到了九点多,浩浩荡荡来了近百人的队伍,那时我在姐姐家给她家盖二层,那天也得停工,就上了山顶上看。铲车是进不去的,只进去了几个人,拆了几个窗户就算强拆了。过了两年,开发了,这块地每亩补偿5、6万元,归了人家,有多少建筑物就补偿多少,补偿了多少钱?不得而知。只知道没给他钱,给了他规划内的两个楼自己搞开发,最终的利润怎么也得千万以上吧?卖地的那个村集体只得了当初的8000元,他村的集体也没有得到钱。事情过去了十多年,人家算犯法吗?
县城周围的承包地都是私有的,是可以买卖的。在分田到户后,最早城四关就放开了,乡下有钱的户就在四关买地盖房子,后来蔓延到城边。
姐姐家的一块地靠近十字路,开始县广播电视台想买过去,补偿价格不高,被断然拒绝,后来以15万/亩卖给了个人,同一地段的地,陆陆续续有盖房子的,也有出售的,有一户要出售,人家出到18万/亩,那家少22万不卖,没有成交。
开发了,政府以每亩5-6万的统一价格征收,地上的附着物不管是否合法,为了和谐拆迁,都予以补偿。
在我们村,有许许多多在外村边的飞地,有的离家较远,不便于耕种,一直都是租赁给当地的亲朋好友。飞地的所有权不是村集体,而是村小组所有,有的地块都很小,十多亩地,慢慢的都被当时的小组负责人偷偷的卖给了当地、当时的租地户。后来,村里曾经组织人四处讨要,结果是无功返回。
这些算不算私人买卖土地呢?买地户买了土地是不会交给当地村集体的。如果被征用的补偿款他更不会交给任何人的,这难道不是私有吗?
开发商陆续流转了我村几百亩“飞地”搞开发,到现在,已经两年没给流转费用了,以后还会给吗?该怎么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