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驳
“并”字,旧体作“幷”,《说文解字》云:“相從也,从从幵声,一曰从持二为并。”并字的小篆字体上面是“从”字,下面是“幵”字。并字也可以写作“竝”。“竝”,《说文解字》云:“併也,从二立。”金文《竝幵戈》在戈的正反两面,各有一个字,分别是“竝”和“幵”。
《说文解字》解“并”字时云“从从幵声”。故《竝幵戈》上的“竝”和“幵”表示同一个意思,都是“并”族族徽。
《竝幵戈》(《殷周金文集成》10851),铭文“竝”和“幵”分别位于戈的两面。
《并尊》(《殷周金文集成》5451),商晚期器,铭文“并”。
《并觚》(《殷周金文集成》6597),商晚期器,铭文“并”。
《并尊》(《殷周金文集成》5770),商晚期器,铭文“并作旅彝”。“并”,《集成》不识,王长丰释为“并”。
1983年10月在甘肃灵台县新集公社崖湾大队东庄墓地出土了一件带铭文的西周早期青铜器《并伯甗》,其铭文为“并伯乍宝彝”。“并伯” ,并是国名,伯是爵称。说明并国从商朝至少延续到西周,政治地位相比于殷商时可能还有提升。
“竝”字,金文所见较多,据王长丰统计,带“竝”族徽的金文有19件。
《并罍》(《殷周金文集成》9736),铭文:“并”。“并”,族徽符号。
《亚并父己簋》(《殷周金文集成》3326),铭文:“亚并父己”。“亚并”,说明并族有成员担任过商王朝的“亚”官,也说明并族应是一方诸侯。
从金文记载来看,和并族组成复合族徽的有:己族、木族。
《己并爵》(《殷周金文集成》8030),铭文:“己并”。“己并”,应是并族和己族组成的复合族徽,表明两族有某种较密切的关系。山东寿光县益都侯城出土大量带有“己并”铭文的铜器,有学者认为铜器铭文中的“己”就是文献记载的“纪国”,“并”是纪国的族徽。
《木并爵》(《殷周金文集成》8182),铭文:“木并”。“木并”,应是并族和木族组成的复合族徽。据王长丰《殷周金文族徽研究》的统计,带“木”族徽的金文有25件之多。
“并”作为人名、地名、族名,在甲骨卜辞有许多记载。
作为商王田猎地的“并”:
《甲骨文合集》33570:己亥卜,贞王其田并亡灾。
《甲骨文合集》738正:……田于并。一、二告、二、三、四。
《甲骨文合集》10959:叀般乎田于并。
卜辞记载,商王经常去并地田猎。并地地望,屈万里指出:“并,地名;卜辞习见。殷王田猎区多在今河南沁阳一带,此并地疑亦距沁阳不远。然则上古传说中十二州之并州,或与此并地有关也。”郑杰祥先生也认为“并”地可能就是《水经注》记载的“并阳城”,地在今河南内黄南。
作为人名或族名的“并”
《甲骨文合集》33065:丁巳卜,贞王令并伐商。
《屯南》2907:庚寅,贞王令并伐商。
《屯南》4054:丁巳卜,贞王令并甲商伐。
作为人名或地名的“并”,接受商王命令去征伐商方。
《甲骨文合集》37514:叀并囗,亡灾。
此辞说明商王非常关心“并”,占卜并是否有灾祸。
综合以上对金文和甲骨文记载的并族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并族或者并国,在商代时政治地位较低,并族时常接受商王的命令去征伐其他方国,且还要对商王进贡,国土成为商王经常狩猎的地方,名为狩猎,实际上也是加强对并族的威慑和控制。殷商灭亡后,并族的政治地位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被分封为伯爵。并国地望可能在今河南内黄南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