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计划动用大约3000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支持大规模的设备更新和消费品的以旧换新活动。在汽车领域,措施包括支持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的更新补贴标准,以及提高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
与4月26日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相比,新措施对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的补贴额度进行了上调。根据措施,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措施》发布后,已有车企迅速更新其终端销售政策。7月26日,长安福特打出“国家以旧换新,长安福特新能源补上加补,综合置换补贴至高2.7万元。”以长安福特旗下车型福特EVOS为例,综合补贴2.7万元,其中国家补贴1.5万元,厂家置换补贴1.2万元。
自从今年4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公布后,不管是目前市场在售车型,还是新车上市,推出置换补贴已成为常规操作。比如,日前首搭华为乾崑智驾的深蓝S07上市,市场售价14.99万-21.29万元,不仅全系车型限时优惠1万元,并推出5000元-1万元的置换补贴。
总的来说,对于有意置换新车的用户来说,本次《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需要关注的有两点: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金额将大幅提高,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提高到2万元。
2、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即4月24日之后的购车消费者),均可按新标准申请补贴,即:此前只申请了1万元的消费者可以进行补申。
针对政策内容,网友解读道:此前网上流传的“25号后购买过户报废车的可享受1万元补贴”及“早于7月25日过户的享受2万元、晚于7月25日的享受1万元”等说法,均为错误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