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批量的农民进城后,老家的住宅就变成了闲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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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城里安了家的农民,很少有人想再回到农村,家里的房子就成了累赘,修理没有价值,不修理,时间久了又很容易倒塌,岀卖又怕不允许。
农民的住宅,一般都是农民大半辈子的积蓄。修又修不得,带又带不走,白白毁掉又心疼。
那么,农民的闲置房到底能不能卖?这要从现实的实际情况来说话。
按照官方过去的说法,农民的宅基地是本集体所有,农民的房子建在集体的土地上,所以农民的房子是不能卖给本村以外的人。
这种说法,是过去很早以前的说法,那个时候,规定每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如果卖掉自己拥有的宅基地,以后就再也不能重新审批宅基地了。这个道理,我想农民都明白,一户农民,不能享受两份宅基地的特权,也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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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又说回来了,如今农民已经迁走,即使是卖掉了宅基地,也不会再向集体索要第二份,自己的房子,又是自己应该得到宅基地,为什么不能卖。
再说,闲置的房子不能利用,房屋又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哪个人也无权随意拆除,宅基地永远白白浪费,同时也伤害了农民的利益。莫不如卖给有用得着的人,那样也减少国家土地的再度浪费,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农村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走过来的,农民闲置房屋买卖也同样处在改革期,过去的那些老说法,也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与时俱进。
在现实当中,其实也早已经突破了过去的说法,许多农民的闲置房都在私下交易。
我有个农村朋友,他家在农村有六间砖瓦房子,二十几年前,他们举家搬进了城里。为了在城里买房,就把农村的闲置房卖了。当时是卖给了一个工业户。合同签完后,双方带着身份证到地方房产部门,很顺利的办理了过户手续。
在农村像我朋友这样的情况很多,地方政府也没有更多的限制。从这点就能看得岀来,政策是放宽了。
宅基地试点的农村,集体将这部分闲置房屋统一购买后,用农民的这些宅基地进行岀租,岀卖,赚取资金,活化农村集体经济,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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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农民的闲置房屋,该卖的还是卖了好,不然年久失修,不仅糟蹋了农民的财富,日后的危房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对国家和个人都没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