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大事,该不该和农民商量?村干部为什么和农民融不到一起?

含芙农民 2024-10-04 08:28: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以后,农村的权力机构,基本上是由三种形式构成,用农民的话说,就是村委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其中最高级别的权力是全体村民大会。

那么,农村涉及农民利益的大事,到底能不能用村民代表会议代替全体村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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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个操作上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原则性的问题。

这些年来,由于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制,也就是农民常说的单干,农民除了自己种自己的地以外,还要外岀打工。农村人员相对分散,农村想要召开一次全体村民大会非常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村干部懒得动脑筋想办法,也为正好不愿意召开大会找到了借口,无论什么样的大事小情,就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全体村民大会,觉得反正没暗箱操作,就是合理合法。

如果能认认真真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让代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把问题处理的合情、合理、合法,符合绝大多数农民的意愿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走形式,违规操作,让村民代表签字代替开会。

个别村民代表不负责任,不问情况,不考虑后果,给报酬就签字。

更有个别村干部,为了掩盖某些名堂,利用村民代表为自己充当“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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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伤害了农民的利益,导致农村政风不通,民怨不断,有的甚至上访。

在农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确实很难,但无论怎么难,涉及农民利益的事情,必须召集全体村民大会表决。只有通过全体村民表决,才更符合最广大农民的利益,只要广大农民认可,才具有说服力,广大农民心情舒畅,社会才稳定,农村更和谐。

在农村,无论用什么方式研究问题,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应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解决的问题,也必须把“议题”提前十天交给代表,让村民代表有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时间。开会时要让代表充分发言,在意见统一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不能只靠一个人讲,开会的人员大家听,不管听明白没有,“老大”讲完就表决。这些方式都是不合理的。

如果遇有重要事情,必须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表决,如果农民不能直接到会,也应事先告知情况,可以由家人或者近亲属帮助代为投票,

这样就不会岀问题,农民知情,又能亲自表决,农村怎么会岀现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记得有个村,在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时候,村里各方面的意见非常复杂,农民家家情况各不相同,村委会意见不统一,村民代表各行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农民之间闹纠纷,干群之间有矛盾,弄得整个村子乌烟瘴气。如果这个时候草草做岀决定,你说会正常吗?说不定会闹岀什么结果。

最后还是依靠全体村民大会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的意见基本上统一在政策范围之内。

农村的重大事情,比如集体土地调整,农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转让,农民利益分配,集体荒山荒地岀租,新农村建设改造等等,村干部预计农民意见会过大的问题,都应该进行全体村民表决,这都是些非常原则问题。

村干部不要以为农民选举了自己,自己就是这个村的“老大”什么事情都是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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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法治社会,农村也不是法外之地。农民都懂法,自觉接受农民的监督,这才是最理智的村干部。

农村的干部,必须时时刻刻想到农民的利益,只有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在农村当村干部,才算得上是个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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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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