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村集体对外发包、出租的事情很多,每个村或多或少几乎都是有。
如果能及时要回这些钱,农民是不是还能多享受一点。
拖欠承包费、租金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村干部按时追要这些欠款,是作为一个村法人代表最起码的责任。
毕竟钱是硬道理,村干部连外面欠自己的钱都不知道追要,那也就是太失职了吧。
这样简单的道理,为什么有些村干部不懂?是不知道钱好花,还是另有原因?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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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的村外附近,有一大片荒地,大约也有七八十亩。几年前,一些私人企业家看好了这个地方,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电充足。于是都纷纷上门联系。
后来,村委会就以租的方式,租给了几家企业,在此建设了许多厂房。
多少钱出租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农民都不是很清楚。
这个村原来有自己的集体企业,村子也比较富裕。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发给200元钱生活补贴,每个农民每逢中秋节、春节,都有200元钱的福利。
后来,村办集体企业倒闭了,村里每年还要维持这些大笔的开支,慢慢村里的资金开始断链。农村老人的补贴没有了,农民的福利也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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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农民就想起了集体土地资源岀租的事,想要知道这些驻村企业是如何租赁的,这笔钱都做什么用了。
经过了解,原来这些驻村企业都长期没有上交租金,一个驻村企业就欠十几万,有的欠几十万。
于是,农民就发岀质疑,要求村干部追要这部分欠款。
村干部明里是答应追要,可迟迟不见结果。用村干部的话说,就是企业都没有钱,要也没用。
农民追急了,村干部就让农民代表岀头,到驻村企业找老板,人家企业老板却说:和你们“村头”都说好了,不用你们再来了。
算起来,这些驻村企业已经租赁八九年了,和村干部的关系早已经上去了,谁还好意思追这些钱。如果每年按时追要,就不会欠这么多钱。
面对农民的压力,村干部只能用话遮遮掩掩。
到底是真没钱,还是有钱不给,又或是不好意思去追要?农民不得而知。但这些驻村企业的经营情况,农民还是一清二楚的,并不是像村干部说的那样。
农民常常在背后议论:这么多钱,这么多年,为什么不随时追要?合同里有没有违约这一说?再说,当今是法治社会,用法律维权不行吗?为什么村干部总是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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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个话又过去几年了,这些钱依然没有追回来。
这些钱,如果是村干部自己的,也许早该回来了,可这集体的钱,谁都拿着不当回事。农民朋友,你说集体的钱就不是钱吗?为什么不着急要?有没有办法要回来?请留下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