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前未告知,保单生效4年后甲状腺癌能理赔吗?

含烟评趣事 2024-07-12 13:04:35

最近,发生了一个很狗血的理赔故事。

张女士,2020年1月份投保了某人寿保险的重疾险,保险金额30万;

2024年4月,张女士发生了甲状腺癌,手术后,顺利治愈。

出院后,张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了3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索赔申请。

这个案子,基本上没有什么悬念了。

2020年1月份投保,2024年4月份出险,客户已经交付5年保费,按照常理,保险公司是可以快速赔付3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的。

如果按照这个情节演绎下去,就不是理赔故事了。

张女士在上传保险理赔申请资料时,顺手上传了一张检查报告,这张检查报告是2019年10月份发生的, 甲状腺结节。

精彩的故事,就此发生。

保险公司理赔老师在审核时,发现这个客户的投保前甲状腺结节是明确发生的,而且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

保司直接发出理赔通知,这个案子,投保前疾病(甲状腺结节)是明确的,而且未告知,是不能理赔的,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愿意给予10万的帮助。

客户直接就不予接受,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该保单已经生效4年,已经交付5年保费,应该按照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给予正常理赔保险金30万。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置身事外的你,觉得这个理赔案子应该怎样close呢?

有支持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人道援助结束此案的,也有支持客户要求30万全额理赔的;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屁股决定脑袋。

经过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多轮切磋、交流和沟通,最终达成了22万协议理赔结束此案的方案。

为什么说这个理赔案件狗血呢?

如果客户在上传理赔资料时,不上传这张2019年的甲状腺结节报告,这个理赔案件,大概率是以30万正常理赔的。

这个案件的发生,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专业创造价值。

如果客户懂得2年不可抗辩条款;

如果在这个理赔过程中,有专业的保险代理人(经纪人)介入,在上传理赔资料时,给予专业指导;

这个理赔案件的结果,都是不一样的。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理赔姿势很重要。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不要做情节带入。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欢迎文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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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烟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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