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出台新政,将对保租房进行全过程监管

乐易青岛房产 2024-05-09 17:27:04

5月9日,从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过程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保租房有序合规发展。

办法明确了审批过程中三种情况下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持有的材料,包括利用住宅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闲置住宅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不得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办法明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检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现场设立“三图—简介”公示牌(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户型图、项目简介),进行公示。

办法指出,保租房实行集中配租和常态化配租两种模式。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保租房可以先集中配租后再常态化配租;

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闲置存量房屋建设的保租房,以及腾退空置的房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集中配租或常态化配租。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供应。保租房租赁价格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的90%确定,已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面向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定向供应的保租房,租赁价格可进一步降低。

保租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租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对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新建、改建,改变用途、分割转让或分割抵押、“以租代售”等违规行为,应采取限期改正、取消奖补资格、纳入信用监管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弄虚作假骗取保租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租房,列入申请人黑名单,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保租房失信单位名单。

0 阅读:0

乐易青岛房产

简介:着眼青岛房产相关资讯,信源可靠,自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