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敢向高铁射击?”安徽省,一名教师为了满足个人的猎鸟癖好,竟趁夜跑到高铁桥下弹弓打鸟。张庆亮,这位男教师,使用钢珠连续射落了四只野鸟,却不料一列时速高达300公里的高铁正好经过,他的行为直接导致高铁的前挡玻璃被射中,最终不得不紧急降速。此事件给张庆亮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法院判决他赔偿高达26万元的损失。
新年假期的开始意味着放松,张庆亮在老家享受着没有课业的时光,除了看电视就是在村里散步。然而,这一天,他的老朋友王成刚突然上门,神秘兮兮地提议:“庆亮,最近没事情,不如一起去捕点野味尝尝吧?”张庆亮眼前一亮,沉吟道:“现在雪还没下,怎么能抓到兔子呢?” “抓兔子?别傻了,有些东西比兔子更容易抓,去不去?”王成刚有些急切地回答。 张庆亮不禁困惑:“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你竟然还记得吗?小时候我们就常一起去打鸟啊!”王成刚提醒道。 张庆亮恍若大梦初醒,这让他想起村里那片繁茂的防护林,里面栖息着许多野鸟,自己小时候也常和朋友们在那里捕鸟。 小时候,他们捕鸟一般都是用手动弹弓,夜晚鸟儿常常栖息在树上,借助手电筒的光线,一旦发现目标,便用弹弓发射石子,常常能够成功打中鸟儿。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庆亮对此也有些顾虑。近年来,普法宣传深入人心,村民们普遍意识到捕鸟的违法性,即便是农民也明白随意捕杀野生鸟类是不被允许的。而且,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村民们对于捕鸟的需求逐渐减少,抓鸟的人也日渐减少。 王成刚则显得非常机灵,安慰张庆亮道:“别担心,我们不说,谁会知道?” 张庆亮听后觉得有道理,便决定和王成刚一同行动。于是,他们伙同购买了一把强力的铁弹弓,还准备了许多钢珠。做好了准备后,他们便兴奋地摸黑前往村里的防护林。 张庆亮眼力不错,或许是因为小时候练习得多,弹弓的精准度相当高。初始的一个晚上,他便成功打下了十几只鸟,收获丰厚。 接下来的两天中,两人接连捕获,没有一次失手。同村又有两个小伙伴对这项“活动”产生浓厚兴趣,纷纷加入张庆亮的行列。 直到某个晚上,四人再次聚集在防护林。王成刚和另外两名伙伴负责寻找鸟群,而张庆亮则充当射手,准备好“收获”。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这个防护林,它实际上是沿着高铁线路种植的,主要用于隔离高铁路线与村庄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护林的地形起伏不平,有些地方能在高铁桥下找到遮躲之地,甚至某些高土堆比高铁桥还高。 张庆亮之前只是在高铁桥下打鸟,而现在聪明的野鸟已然不再在低矮的树木上栖息,很多都迁移到了较高的土堆上。于是,张庆亮和他的伙伴们开始爬到土堆的顶端,以便能从更高的角度进行射击。 这时,高铁线路上,列车如闪电般飞驰而过。但张庆亮他们似乎对此毫无顾忌,张庆亮一晚上的表现令人惊艳,七颗钢珠中有四颗打中了目标,四只野鸟便这样落入了他们的“猎物”之中。在一个意外事件中,张庆亮正朝高铁列车驶来的方向射击,结果导致了事态的严重发展。他一共射出了三颗钢珠,其中前两颗未能击中目标,但第三颗却意外命中了即将经过的高铁。 正巧,一列从北京南开往上海虹桥的G157次列车正在以时速300公里快速通过,张庆亮最后射出的钢珠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列车的前挡风玻璃! 随着“哐当”一声巨响,列车司机受到惊吓,发现挡风玻璃已经破裂,极为紧急地进行了停车。幸运的是,列车的挡风玻璃是双层结构,只有外层的玻璃发生了碎裂。 此时,张庆亮远远地看到高铁停下,意识到事情的不妙,匆忙带着他的“战利品”逃回了家中。 然而,由于挡风玻璃的破裂,火车的临时停车不仅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还导致该线路上的所有列车均受到了影响,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最终修理费用高达266979.49元。 接下来的几日,张庆亮如同惊弓之鸟,心中惶恐不安,生怕警方会找上门来,果然,村子里频繁出现民警对他进行调查。面对日益加大的压力,张庆亮最后选择了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在警方的调查中,张庆亮的住所被查获了43只捕获的野鸟,其中大多数属于受到保护的物种。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张庆亮的行为究竟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关于张庆亮捕猎野生鸟类43只的行为,值得关注。作为一位教师,张庆亮应该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但他却出于个人的私欲,连续多天使用弹弓捕猎野鸟,这种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非法狩猎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并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张庆亮捕获的野鸟数量达到了43只,依据法律规定,超过20只即构成犯罪,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我们需要审视张庆亮射击高铁列车的行为。虽然他可能认为是无心之过,但当时高铁已经在远处急速朝他驶来,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射击将会对高铁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张庆亮射击钢珠致使高铁的挡风玻璃破裂,已构成《刑法》第119条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因此他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那么法院将如何审理张庆亮的案件呢?经过一审法院的认真审理,判定张庆亮用弹弓捕猎野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而打破高铁挡风玻璃的行为则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最终,两项罪名并罚,张庆亮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管制一年。同时,其他参与者也被判处了相似的刑期。 然而,张庆亮认为法官的判决过于严厉,于是提出了上诉。他的抗辩理由有两点:首先,他主动投案,属于自首类情节;其次,他已主动赔偿了十万元,以示悔过。因此,他请求能够从轻处罚。 在二审中,法院部分采纳了张庆亮的主张,对原判进行了改判,张庆亮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管制1年,缓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