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校老师让订了牛奶的学生举起牛奶干杯,没有订的学生趴桌上看着

奇思妙想科技馆 2024-09-14 17:48:51

近日,湖南益阳一学校老师让订了牛奶的学生举起牛奶和同桌干杯,而那些没订奶的孩子只能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着。

有人质疑,老师是在变相要求家长订牛奶,学校则回应称一切基于家长自愿,该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也有很多人认为这是教育的悲哀。

事情回顾

马莉是学生小泽的妈妈,这天她刷到了一条让人愤怒的视频:只见老师站在讲台上,台下的孩子们举着牛奶盒,和同桌碰杯,有牛奶喝的孩子们都很开心。

然而,小泽和其他几个没订牛奶的孩子只能趴在桌上,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喝牛奶,眼神中充满了羡慕和失落。

原来,小泽对牛奶的乳糖不耐受,喝了就会拉肚子,马莉试过几种不同的牛奶都不行,才决定不给孩子订学校的奶。

看到视频里的这一幕,马莉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认为老师故意这样做,是为了让没订奶的孩子难堪,逼迫家长订牛奶。(有类似经历的网友爆料说学校可能会给老师下达订牛奶的任务)。

而且她打听之后发现不少孩子会把喝不完的牛奶带回家,结果发现保质期很短,根本就不新鲜,还有孩子吐槽牛奶不好喝,宁愿偷偷扔掉也不愿意喝。

事情曝光后,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学校表示从未变相要求订牛奶,订牛奶都是基于家长自愿。

有网友评论说,老师一句“干杯”,就是侮辱孩子自尊的开始,让孩子意识到贫富差距,增加他们心里的自卑。

小孩子的自尊心是很强的,该老师的行为无疑对小孩子的心理产生了很大的伤害。

那么此时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

法律分析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视频中,未订牛奶的学生显然感受到了一种隐形的区别对待,说成老师歧视没有买牛奶的学生也不为过。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视频中的场景,无疑伤害了没有买牛奶的学生的自尊心和归属感,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构成了对其权益的侵害。

作为消费者,家长和学生应当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学校在推广牛奶订购过程中存在隐瞒或误导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家长完全可以提出质疑并要求学校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写在最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校不再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了,而是挣大钱的地方。

价格吊打一线品牌的校服,有用没用还很难说的平板电脑,当然还有食堂里那触目惊心的食物……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没办法,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也是父母的软肋,被某些人拿捏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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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16 20:02

    一点金钱利益就让他们丧失师德,可能一直以来他们都没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