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星球案一审落槌,王海表示不服并决定上诉

清扬君 2024-12-18 23:47:07

近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又被热议了,原因是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王海“侵权”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星球”)后,被“广而告之”,王海的打假英雄人社,似乎一夜之间崩塌,成为了“职业敲诈”、“恶意诋毁”的反面教材。

事实真的如此吗?

彩虹星球侵权案,王海一审败诉?

民事判决书【(2023)陕0113民初23588号】揭示,彩虹星球公司自述,自2022年10月29日起,王海在未经深入了解其业务模式、未进行调查沟通的情况下,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通过主观臆测、歪曲事实、蓄意炒作等手段,持续对彩虹星球及其创始人王来库进行恶意诋毁和诽谤,散布大量不实言论,制造负面舆情,严重损害了彩虹星球的商业信誉,并干扰了其正常的销售经营活动。

此外,彩虹星球在诉状中还指出:自2022年10月起,王海在网络上发布了关于彩虹星球的不实负面信息。2023年2月14日,彩虹星球员工接到自称是王海前同事的吴某某的电话,表示“如有和解意向,他可代为向王海传达,并安排我们与王海见面,和解费用高达7位数”,但此提议被彩虹星球公司坚决拒绝。

另据彩虹星球统计,截至目前,彩虹星球的产品已经经过20多个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均证实无一例产品为假冒有机产品。同时,对于王海及其测评团队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经彩虹星球公司举报后,这些检测机构已受到相应处罚。

彩虹星球作为一个以“改善食品安全”为口号的网红品牌,其宣传的“十零鸡蛋”和“反向定制”理念一度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然而,随着王海的质疑和揭露,彩虹星球的宣传手法和产品质量开始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王海认为,彩虹星球所宣称的“有机鸡蛋”可能只是商业噱头,其检测报告的真实可信度存疑,且彩虹星球并未按其宣称的方式真正改善食品安全。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王海虽然作为公民有权利对彩虹星球的产品进行监督和评价,但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检查并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对彩虹星球的相关产品进行评价,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同时,法院也认定王海的行为给彩虹星球的名誉及商誉造成了一定影响。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王海必须删除其在微博、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账户上发布的所有侵犯彩虹星球名誉权的图文、视频内容,并在这些账号上连续三日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同时,法院判决王海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彩虹星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承担律师费5000元及公证费4.28万元。

另有隐情的判决

值得说明的是,民事判决书【(2023)陕0113民初23588号】并非全部驳回王海的诉讼请求。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审法院判决彩虹星球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抖音账号中发布的《股权质疑》及《灰产打假》视频。

这也就是说明,王海与彩虹星球双方所发布的视频及图文内容中,均存在不当之处。

王海不服一审判决

对于法院的判决,王海表示,虽然判定存在侵权行为,但判决中并未明确指出具体的侵权行为和涉及的内容。他强调:“法院需要明确指出是哪一条微博、哪些具体内容构成了侵权。我们的所有内容都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王海认为,只要内容属于客观事实,并且是基于科学实验的,任何消费者都有权对市场产品进行监督。例如,揭露“鬼秤”(即不准确的秤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重量检测,而并非所有揭露者都需要具备专业的计量检测资质。他举例说,如果B太没有计量检测资质,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不能揭露“鬼秤”问题。

此外,王海表达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并坚决表明他将提起上诉。

彩虹星球并非完美,曾多次被罚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中,确实包含了“彩虹星球”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引发的商业诋毁纠纷案。这一案例不仅揭示了“彩虹星球”公司在商业宣传上的不当行为,也再次强调了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人格权的重要性。

据相关报道,“彩虹星球”公司在其短视频平台账户上发布了短视频《三招挑选优质列巴》,视频中对包括自身经营的列巴和原告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数款列巴产品进行比对评测。在对比中,“彩虹星球”公司使用了不当的言辞来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如“他不是纯的黑小麦”、“他的颜色实际上是染出来的”等,这些言论给消费者传递了片面、误导的信息,从而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因此将“彩虹星球”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删除涉案视频、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审理法院认为,“彩虹星球”公司依托短视频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通过传播短视频推销旗下经营的列巴产品,以同类商品的横向测评,彰显自身商品竞争优势,影响消费者评价、购买决策,是针对竞争对手发布比较广告的行为。该公司在制作与发布涉案视频时,未尽到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无视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取片面的、以凸显自身优势、散布竞争对手劣势为主的直接比较方式,使相关公众对竞争对手产品的实际品质产生误解,损害其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该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最终,法院判决“彩虹星球”公司删除涉案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同时赔偿原告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万元。

此外,根据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603民申20号》内容显示,彩虹星球曾就职业打假人指出其直播销售的“每斤30-35只虾”实际数量不符的问题提出再审申请。然而,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裁定驳回了彩虹星球的再审申请,这一决定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对于诚信经营和市场公平秩序的坚定维护。

后记

彩虹星球案一审虽然落槌,但王海的上诉决定意味着这场纠纷远未结束。我们期待在未来的二审中,能够进一步厘清“科学监督”与“侵权指控”的界限,为公众揭示市场乱象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企业提供更严格的考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既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监督行为,也要避免对企业声誉的滥用攻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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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扬君

简介:日化财经资深评论员、媒体人、日化行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