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挨过老师揍的学生,那是不完整的寒窗

今西安 2019-11-25 17:37:52

文/笑叔

一那天,河川水暖,春柳吐芽。

三个碎怂蹦蹦跳跳地走在河堤上,他们奉命为先生砍一根柳树枝作为教棍。返回的路上,他们还顺路去配种场看了一场驴和马的交配。然后,当他们郑重地将削得光溜溜的柳条教棍呈到老师手上时,自己的屁股先美美品尝了一番教棍的滋味。

做教棍又最早挨教棍的这三个碎怂,后来一个当校长闹农协闹革命,成了比较高级别的革命干部,一个当了县长,另一个当了副县长。虽然这不是他们的最终结局,虽然那一顿教棍与他们后来的作为未必能产生必然的因果联系,虽然他们挨打的原因在今天看来是不是充分必要还有待商榷,但无疑,那一顿教棍,都是他们人生旅途上极其重要的一次成长。这是小说《白鹿原》里很不显眼的一个小情结,但却告诉我们,对调皮捣蛋犯了错误的碎怂们,适当的用棍子打打屁股,用板子抽抽手心,其实还是有作用的。

想到《白鹿原》里的这个情节,不是突然的莫名其妙,是因为我看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刚刚发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注意,这是司法部发布的,不是教育部发布的,代表着它正式实施后,将具备法律效力。

教育惩戒,自古有之,只不过在今天,却成了一个争议的话题。

如果觉得像鹿兆鹏白孝文鹿兆谦(黑娃)们挨打的学生时代是大清朝末年有些久远的话,我就再说些近一点的,我学生时代亲身经历的挨老师打。

上小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邻村的一所不完全小学,只有一、二两个年级,教室,只有一间,两个年级各坐一边;老师,只有一个,民办教师,本村人。

门窗漏风轮流上课的艰苦条件就不说了,就说挨打。

那时候我学习成绩好,再加上老师是我舅爷,自然而然地就当了班长。一年级还比较乖,二年级时已经是“班”里的大娃,而且还是两个年级的“大班长”,便有些张了。夏天的时候,老师要给自己家晒麦子,下午的第一堂自习课一般不到学校来,就交代我负责管理班级纪律。我便拿把小尺子满教室转,看谁不安静就拿尺子敲。后来觉得这样没意思,竟发展了副班长、学习委员等好几个碎怂在教室里追逐打闹,找到乐趣之后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日如此。

终于,某天,被老师抓了现行。一个个站到黑板前伸出小手,老师用教棍轮流打手心。前几下还硬撑着不哭。老师一看,你不哭就是还没感觉到疼,加大力度继续打,看你们几个碎怂长不长记性。

从此,就长了记性。老师在不在,自习课老老实实地都是上自习。

总体来说我是个好学生,挨老师打的次数屈指可数。有的娃,挨打那真是家常便饭。

我们老师的教棍,也是一个学生帮他做的。巧的很,这教棍,还就是打这个娃打得最多。

这娃不是一个聪明娃,但也不至于智商低下,然而就是经常性完成不了老师布置的背诵作业,连aoebpmf都背不过,老师就拿那根教棍使劲地抽他的手,只抽得那娃“爷,爷,我背,我明天一定背过”。老师是他的本家爷,娃疼得都不知道叫老师只知道叫爷了。

第二天,他竟真的结结巴巴地背了下来。

后来,又是背不过,又是打手。反正他就是隔上三两天就要挨一顿打,也从没见他的家长来找老师表达不满。时间长了老师的教棍裂开了,他还屁颠屁颠地跑到河道里给老师去砍一根新教棍。

老师呢,该揍谁就揍谁,才不管他揍的这个娃管他叫爷还是叫舅爷。

还有一次更惨痛的挨打,发生在我刚上高中。

和一个同学发生了一点矛盾冲突,对比了两人的体型估摸了下如果一对一动手的话似乎占不到什么便宜,便去找了几个认识的高二红撒学生,把这个同学堵在厕所门口群殴了一顿。打完了回到教室,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就进了教室,勒令我收拾书包往出走。我刚从他的身边走过,后背就挨了重重一击。班主任是体育老师,也得亏他患有骨质增生腿脚不像以前那么利索,不然我肯定就爬到地上了。就这样一路上连打带踢,一直打到了他的办公室。

他在打的过程中有一句话我一直记忆犹新,“这么多年来,这个学校的重点班还没发生过打群架的事情,你是开了先河!你就看你这学还能上不?”

我吓得要死,心说老师你要打尽管打,但千万别让我上不成学啊。

至今,我仍然很感激这一顿打,虽然这事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后续影响,但起码把我从偏离的轨道上打了回来。如果没有这顿打,我就会沉浸在找一帮红撒群殴同学的嚣张和得意中,就会一直和那些红撒同学为伍,很可能把自己也变成一个和他们一样的抽烟喝酒打架的校园红撒,并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那样的话,今天的我,又不知道是个怎样的我。

所以,我觉得,对像我这样孺子可教非不可雕之朽木者来说,惩戒,哪怕是带着暴力的惩戒,是有用而且非常管用的。

所以,纵观《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我不但觉得赋予老师惩戒权很必要,而且觉得这个征求意见稿赋予老师的惩戒权太少而且太轻。

征求意见稿说,老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批评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没有一条说老师可以“适当”揍学生,我觉得,轻了。

轻了,往往就不顶用。

作为一个曾经挨过老师揍的学生,我支持老师必要的时候揍学生。

作为一个现在的学生家长,我也支持老师必要的时候揍学生。

揍,只要揍得有道理,不揍出问题,就尽管合理地揍。

当然,一定要有道理。

我也挨过没道理的揍,即便很轻,至今耿耿于怀。

初三的时候,班上两个学生打架,一个吃亏比较厉害。这事,作为班主任,你觉得该咋处理就咋处理,想咋处理就咋处理。但我们的班主任却不知道咋想的,让全班人投票说谁对谁不对,他明显是想让大家都同情支持那个吃亏的学生。但那个打赢了的学生和我家是隔壁,我们从小耍到大,而且确确实实吃亏的那个学生是先骂了人。没办法,我只好投了弃权的“无法评判”票。我的座位在第一排中间,写“无法评判”的时候就在班主任的眼皮底下,他看到我写的这几个字气不打一处来,当场就用手指关节在我头上敲了一个爆栗子,还批评我“是非不分”!

如果这个爆栗子是对我所谓“是非不分”的惩戒,当时我不服,现在,我依然不服。

一些家长反对老师对学生尤其是自己的孩子实施惩戒,部分家长但凡自己的孩子被老师稍微“搔挠”一下就闹得不可开交,所以老师们都说学生越来越不敢管,越来越难管。现在,竟然到了需要司法部出台司法政策来支持老师惩戒权的地步。

我想提醒这些家长们的是,如果不想让老师说自己娃一句动自己娃一指头,那你们有没有想过,老师将你家娃放之任之连正眼都不再瞧一眼的冷暴力,是不是比揍你娃一顿让你娃能长点记性的热暴力更好?

还是拿我自己来现身说法吧。

回到高中那次打架事件的余波。事后,虽然我得以继续学业,但很长时间却成了不受待见的学生。

对但凡有些自尊的人,那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有两件事体现的非常明显。

一件事是班里举行象棋比赛,班主任坐在一张桌子后登记报名者,别人都在桌子前说一声我报名,班主任就在一张纸上记下他的名字。轮到我,我也便这么说,班主任抬头看我一眼,又冷又蹭地说:“你?你是谁吗,报名不知道报名字吗?”

我看不到自己的脸色,但我可以想象到。咬着嘴唇,我报上自己的名字。也许,正确的做法是我应该放弃报名转身而去,但是,因为刚刚出过事,我只好咬着嘴唇硬着头皮继续报。

另一件事是高一年级的篮球赛。女同学第一场比赛的时候,班里学生都在场边给运动员加油。比赛快结束的时候,有别的班一个学生有事找我我便先走了一步。然后,这事便被好事者举报到班主任那,说我“对班级有意见,比赛都不去加油”。晚上上晚自习时,班主任便用这原话来质问我。

之后好久,我便是这个班里被另眼相看的一个。直到高一期末,我硬是靠自己的挣扎和努力把成绩提到了这个重点班的前十,也才慢慢恢复了正常化的待遇。

相比这样的冷言和另眼,我宁愿一顿痛痛快快地挨揍。

若干年后同学聚会,说起曾经的寒窗岁月,一说,居然不少男生都挨过老师的揍,就算没挨过揍的也挨过其他形式的收拾,但是,竟没有一个人,对老师当年揍自己怀恨在心。

包括那些长期捣蛋当时恨不得要和老师对打的红撒学生。

在一个不算大范围的聚会场合,年近八旬的原高中班主任也参加了。随口说起当年,班主任歉疚地说,当时脾气不好,不该打你们。挨过打的几个齐刷刷地说——

不,您打的对。该打就得打!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