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妊娠病第二十之1

潘凤评健康 2023-11-28 11:02:24

金匮要略今释卷七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证三条,方八首。

此以下三篇,论妇人胎、产、经、带诸病。

仲景自序,称《伤寒杂病论》十六卷,说者谓十卷论伤寒,六卷论杂病。杂病即今之《要略》,故《外台》引《要略》方,亦称《仲景伤寒论》。

今考《隋书·经籍志》,有《张仲景方》十五卷,《疗妇人方》二卷,知仲景妇人方本不在杂病论中。且本篇中诸方,《外台》无所引(惟白术散《外台》引《录验方》,后注云裴服张仲景方,不知何谓),文字亦多断阙不可解。意者本是疗妇人方之文,撰次者并入杂病论欤?

1.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方见利中)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脉经》“妊娠”二字作“躯”一字。“此证”二字作“娠”一字。

魏氏云:“妇人得平脉”,无病之人也,然阳脉盛大,阴脉小弱(案:徐注云:关前为阳,关后为阴,魏意亦当尔),是旧经血已尽,新经血方生,乃所生之血归于胞胎以养妊娠,而血分遂觉不足,气分遂觉有余,故阴脉独见小弱也。阴虚必内热生,内热生必渴,此其可征者一也。内热者必消谷而能食,妊娠在身,气血聚于下,下盛上虚,虚热必不能消谷思食,此其可二也。若为他气血虚实之证,必寒热作,今却无寒热,是上虚下实,实者妊娠,而非疾病,此其可征者三也。是名之曰妊娠,而知为无病之妇人矣。但妊娠虽非病,而上虚下实,阴弱阳盛,不治之亦足以为病。主之以桂枝汤,意在升阳于胃则思食,胃阳足则津足而渴止。所以不治于血分者,妊娠至三五月,经血久闭而不泄,则阴之弱者自渐强矣。若遽滋其阴分,反伤其阳分,上虚而滋阴伤阳,岂不愈致他变乎?故治妊娠而动以养血滋阴为事者,皆不知仲景之法者也。“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者”,一月而经应至不至,妊娠之胎始含气血如水于胞中,再一月经又不至,妊娠之胎方合气血而有形质,与母同气息,所以觉血不足、阴弱而渴,上不足、胃虚而不能食也,此必两月前后有此证也。设不知此理,以为渴与不食乃虚实疾病之类也,医家逆治之,却于一月之外经不至之时,疑为经闭不行,或将两月之际,以渴、不能食为实邪在胸胃,误吐误下,将妊娠中之气血初聚者易散矣。必绝其医药,或如疟证中饮食消息止之之法,忌其油腻、生冷、肥甘,胃气自复,而吐下俱可已矣。

楼全善曰:“绝之者,谓止医治也。尝治一二妇恶阻病吐,前医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绝之之旨,以炒糯米汤代茶,止药月余,渐安。”

丹波氏云:“案楼氏《纲目》云,绝之者,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也。予常治一二妇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此仲景绝之旨,遂停药月余,自安。真大哉,圣贤之言也,楼所载如此,以炒糯米代茶汤。魏注必有所据。”

徐氏云:用桂枝汤者,此汤表证得之为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今妊娠初得,上下本无病,因子宫有凝,气溢上干,故但以芍药一味固其阴气,使不得上溢,以桂、甘、姜、枣扶上焦之阳,而和其胃气,但令上焦之阳气充,能御相侵之阴气足矣。未尝治病,正所以治病也。

《金鉴》云:妇人经断,得平脉,无寒热,则内外无病,其人渴、不能食,乃妊娠恶阻之渐也,故阴脉虽小弱,亦可断为有孕。但恶阻,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医不知是孕,而治逆其法,却一月即有此证也。若更加吐下者,则宜绝止医药,听其自愈可也。然脉平、无寒热用桂枝汤,与妊娠渴、不能食者不合,且文义断续不纯,其中必有脱简。

渊雷案:

此条主旨,是论妊娠恶阻。

恶阻之主证为呕吐,此因受孕后子宫起一种反射刺激,由延髓之呕吐中枢,传达于胃壁之迷走神经所致。其证见饮食物辄吐,舌干而红,渴不能饮,心中愦愦,头重眼眩,四肢沉重,懈惰不欲执作,恶闻食气,欲啖咸酸果实,多卧少起,大抵始于妊娠第二月之末,至第五月而自愈,亦有极呕吐至浮肿衰弱而死者。

此云“渴不能食,无寒热,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于事有征,于文可解者也。

“设有医治逆者”三句,依魏氏、《金鉴》,亦皆可通。

其最难解者,为桂枝汤及则绝之句,治恶阻法,下文有干姜人参半夏丸。盖半夏、茯苓、生姜、橘皮、竹茹之属,为主要药,虚则参、术,实则枳、朴,随证增损,《千金》、外台以至后世妇人方,莫不如此。今用桂枝汤,则方证不相对。徐注虽欲强为之说,然其词肤泛甚矣。

“则绝之”句,诸注多以为停药弗医,盖恶阻不甚者,四五月能自愈,停药未为无理,然必俟却一月先阻,又加吐下后,始停药,正恐轻证亦不能自愈耳。徐氏以为随证施治,断绝病根,然于原文语气亦未稳贴,阙疑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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