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反腐第一案:县委书记贪污6.9万元,1983年被执行枪决

青春诗与远方 2025-02-10 15:24:18

明面上是政法之家,背地里却收敛钱财。

担任着重要职位,却辜负了党的信任。

他是一个南下干部,一辈子兢兢业业,最后却在临近退休时犯下错误。

从一台电视机开始,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他越贪越多,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最后彻底走上了不归路。

他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为因为贪污被枪毙的县委书记,是改革开放初期打击走私指挥部的总指挥。

他,就是王仲!

一个年轻时就接受教育、加入我党的人,为何会动摇信念?

他是如何贪污受贿的?又是如何暴露的?

我党最后是如何处置的他?

疑问颇多,今天就让我们带着疑问。

一起走进“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王仲案。

信仰者丢失信仰,于光明之下沉沦

1927年,在天津的一户贫农家庭中,王仲降生了。

因为家庭贫困,他从小吃尽了生活的苦头。

长大后,他迫切希望改变现状,想要创造一个不被压迫,不被剥削,百姓怡然自得,生活安稳的世界。

身边的人听了他的想法,都觉得他是在痴人说梦,这个世界怎么会没有剥削?

1947年,王仲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在这里,他找到了许多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

他的想法不再是大家眼中的空想,那时的他满怀信仰与希望,期盼着更好的新中国。

后来,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我党的一员。

建国后,王仲积极参与到革命工作中来。

1950年,他转至地方工作,担任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和书记等重要职务,带领当地居民进行土地改革。

改革开放后,东南沿海一带走私肆虐成风。

为了遏制此类行为,政府决定打击走私贩私行为,中央下令创建打击走私指挥部,时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被任命为总指挥。

最初被任命之时,王仲深知自己职位的重要性,他认真工作,不敢有一丝马虎。

当时他所在的地区刚好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地区,大陆的人可以通过这里前往香港工作,港澳的人也可以通过这里回往大陆探亲。

极其重要的工作,极其重要的地点。

二者相结合,促成了王仲手中极大的权利。

掌握权力的王仲在金钱的迷惑下,渐渐失去了本心。

正如改革开放之时,大家所预想的那样,打开窗户,新鲜的空气会飞进来,苍蝇也会飞进来。

那些“苍蝇”腐蚀人心,王仲就是被腐蚀的其中之一。

掌握权力后,王仲想方设法从各方敛财。

他所征得的第一笔钱财,是一台电视机。

上世纪70年代,电视机还是稀罕物,一村能有两三户人家有电视机,那便是富裕村了。

而这稀罕物,正是王仲堕落的开始。

那个时代,赴港探亲需要获取上级领导的批准,王仲刚好是能参与其中的领导。

当时有一个播音员想要回港探亲,可他交上去的申请久久没有通过。

思乡心切的他实在等不及了,为了能够尽快完成审批,在他人介绍下,他带了“满满的心意”,来到了王仲家里。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王仲收下这“心意”后,主动去催促了这件事。

有了这位领导的“指示”,回港探亲的批条迅速通过,通过这件事来敛财的渠道也正式打通。

不久后,一位高知“慕名而来”。

他想带一家五口去香港工作,顺便定居,但当时这类申请极难批下。

他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王仲家里。

一番交谈后,他得偿所愿。

他所带来的价值不菲的礼物为自己换取了价值,也为王仲换取了价值。

当时王仲将自己收到的礼物倒卖,通过这种渠道,他敛了不少财。

可人心中的欲望就像无底洞一样,贪念会一点一点扩大,逐渐蚕食人的意志,直至彻底被吞噬,王仲便是这样。

当时正在严打走私,所有走私的货品被发现后将处以没收处理,没收后的走私产品统一放置在仓库内。

王仲作为总指挥,深知那些收缴上来的物品的价值。

被欲望操控后,他开始将视线放到那个仓库上。

他想要将仓库里的货物偷拿出来贩卖,但当时仓库的管辖权并不在他手里,他需要一个能正大光明进入仓库的理由。

思来想去,他决定以检查货物为借口进入仓库,伺机而动。

起初是不容易被发现且价值较高的手表,后来他越发的肆无忌惮,开始往外运送昂贵的布料,电视机、收音机等电器。

他将商品拿走,变卖获利,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周围的人对他的行为议论纷纷,有人甚至给他家起了个外号叫做“广播站的器材仓库”。

大家指责手握权力的他,不应该用国家权力换自己钱财。

可指责声并没有让王仲有所收敛,他做的越来越过分,仓库成了他收敛物资的中转站。

物品被没收后,短暂地在仓库停留,而后他会以各种借口想方设法将收来的走私品运回自己家中。

不少群众得知此事后,自发写了举报信,希望上级领导能尽快处理这个“蛀虫”。

上级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事展开调查。

那时的王仲已经是中共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了,面对官衔如此高的嫌疑人,调查组依旧铁面无私。

1982年4月,出于调查监督需要,王仲被监视居住。

“老虎”落马的坎坷路

王仲贪污案展开调查后,进行的并不顺利,因为他的贪污行为实在太过于琐碎。

今天收一台电视,明天收一台录音机,今天巡查仓库的时候顺走一只手表,明天再巡查的时候顺走一件衣服。

总结来说,王仲贪污案的证据虽然多,但时间、物件都太零碎了,一件件罗列统计需要时间。

但调查组不放过任何一件小事,不忽略任何一件物品。

最终,他们通过调查得出自1980年4月至1981年8月,王仲利用职权贪污受贿6.9万元。

现在我们看到这个金额或许会反应平淡,甚至有人会觉得:

贪污了这么久,这才不到七万块钱,就这还大贪?

当然是大贪!因为那时的6.9万元购买力远高于现在的6.9万元。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前去调查的组织人员的月工资也才30元,辛苦工作一年,赚的也只有360元。

那时的万元户比现在的亿元户还要少。

王仲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敛财6.9万元,甚至可以说相当于我们现在的6.9亿元!

1982年8月12日,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王仲案。

案件开始审理后,一个问题出现了,之前所搜集的一些数据被推翻了。

起初的调查结果显示,王仲贪污受贿手表共337只。

但合议庭最终只认定了263只,存在争议的部分在于汕尾镇革委会副主任兼缉私仓库保管员提供的账本。

他前后提供的账本数据对不上,甚至还产生了自相矛盾的状况、

仓库管理员王泗吉最初提供的账本是按照时间的顺序进行的记录,仿佛流水账一般,账本显示王仲共拿走了128只手表;

后来他又提供了一份根据自己记忆制作的账本,这本账本显示王仲从仓库共拿走187只手表。

起初,调查组按照187只进行计算,统计得出王重贪污受贿手表共337只,但因物证存在疑问,原始账本与根据记忆复原的账本所存在的59只差距被抹消。

最终,审核认定王仲从仓库共拿走128只手表。

当初存疑的59只手表不予认证这件事引起了内部的一个小争议,有的人认为应该按照丢失的数量来进行认证。

但也有的人认为,仓库吞私这件事不仅仅只发生在王仲一个人身上,我们无法排除这59只手表是其他人借公务之便偷拿走的。

除了手表外,衣服、布料等物品王仲也没有放过。

他从缉私物资仓库中偷走彩色电视一台、收录机17部、电风扇两台、近500米的布匹以及上百件衣物,总价值共计58141元。

因为贪污数额巨大,影响恶劣。

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报请了上级法院并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扩大了审判庭组成人员。

之后于8月23日,开始了对王仲的第一次讯问。

这场讯问的场地有些特殊。

因为王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所以调查人员对他实施监视居住措施时,将监视地点设在汕头地区医专附属医院。

调查人员的第一次讯问进行的并不顺利,王仲对于自己的罪状拒不承认。

他声称自己从来没有偷拿过公家的东西,一切都是合理的买卖。

其中有一部分是替上级领导买的,还有一部分是给自己家里买的。

只不过自己走的时候太急了,忘记带钱,这才采用了记账的方式。

他口口声声说着自己无辜,即便铁证如山,他也一直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他看来,只要他不承认罪名就不成立。

很明显,他对法律并不了解。

调查人员友情提示他,案件属于刑事犯罪案件,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即便犯罪人员不承认,也依旧可以定罪。

听完调查人员说的话,王仲沉默了。

他依旧没有承认罪行,但也没有再否认。

第二日,调查人员趁热打铁,对王仲进行了第二次讯问。

可仅仅一夜过去,王仲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他依旧一口咬定自己从来没有犯过罪行,他从仓库里拿东西都是在进行正常交易。

调查人员想要继续讯问,可王仲却以身体极度不适为由,要求停止讯问,请医生立即对自己展开治疗。

王仲拒不配合,态度恶劣,调查人员也十分无奈。

直至1982年8月26日,王仲的身体有所好转,他的监视场所由医院变成了揭阳县看守所。

在这里,调查人员再次对他展开讯问,可他态度依旧恶劣,对自己之前犯下的罪行拒不承认。

调查人员再次向他强调,案件为刑事案件,他的口供虽然是案件证据链的一环,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当前已有的证据已经足够给他定罪。

1982年9月15日,王仲案开庭了。

法庭上,调查人员拿出了这些天所查得的所有罪证。

面对铁证,王仲依旧在辩解。

他坚称自己的行为是购买而不是贪污,自己曾经让女儿送过一部分钱款,剩下的另一部分还没来得及给,自己便被监禁了。

他还说所谓的贪污,简直是无稽之谈。

此时的他还在大声狡辩,以为只要拒不承认就能为自己换得一线生机。

庭审进入辩证环境时,王仲的心脏病又犯了。

出于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以及人道主义关怀,法院暂时休庭,将王仲送回医院救治。

休庭后,不少人误认为休庭行为是在拖延审判。

有人甚至说:都说打老虎,怎么老虎一病,就不打了吗?

1982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一片质疑声中,王仲案二次开庭,法庭辩论继续。

1982年12月20日晚,合议庭针对此次案件判处结果展开讨论,究竟是死刑还是无期徒刑,双方各执一词。

有人认为,依照规定来看,贪污5万元以上就属于贪污情节特别严重。

王仲贪污金额远超5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且此人在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几次三番妄图串通他人,蒙混过关。

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2年12月21日上午10时10分,法院正式宣判,百姓听到这个结果后,纷纷鼓掌叫好。

1983年1月17日,随着一声枪响,这只“老虎”彻底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总结

这声枪响不仅仅是结束,更是开始。

它代表着我党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也代表着我党誓与人民同进同退的决心。

其实,王仲也曾是少年英雄,也曾心怀信仰。

但随着欲望的不加收敛,金钱腐蚀了他的意志,他逐渐成为了自己少年时所讨厌的样子。

自改革开放以来,贪污受贿案件层出不穷。

部分人在金钱的诱惑下失了本心,忘了来时之路。

他们在受贿赂之时,大多心存侥幸,可他们似乎忘了,凡事做过,必有痕迹。

而且他们要知道,“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来不只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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