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猛如虎,我们经常抱怨说今天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怎么了,为什么就不愿意谈恋爱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孩子,以至于我们今天14亿人口,一年出生的新生儿才七八百万,我们真是未富先老。没有日韩那么富裕,却患上了日韩的少子化的病,当然很多人都在讨论为什么年轻人对婚姻有如此的抵触情绪,可是大家知道吗,我觉得有一个陋习在其中起了很不好的作用,什么呢?彩礼这个陋习。
有人说彩礼是上千年的民俗,我们应当尊重,可问题是古代的婚姻制度和今天是一样的吗?古代是男尊女卑的,一个家庭好不容易养了一个女儿,十几岁的时候嫁给别人,然后就得到婆家做牛做马,父母十几年白养育她了,她得改别人的姓成为别人家的成员。在古代那个特殊的状态之下,你娶了老婆应当拿出点钱来补贴给娘家,因为从此之后相当于婆家多了一个劳动力,而娘家少了一个劳动力,所以古代的彩礼某种程度上讲是合情合理的。
可现代社会是这样吗?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我们结婚之后老婆连姓都不需要改了,跟古代完全不一样,可在这个状态之下我们不得不说,有一些女同志一方面高喊男女平等,要尊重女性,另一方面谈婚论嫁之时却偏要男方继续给彩礼,彩礼把人都祸害成什么样了?前两天有个新闻说某地有个男子此前是做生意的,跟未婚妻谈好了,给你们家188000的彩礼,可惜后来这个男子生意失败了,手里没有钱怎么办?谈了几年的恋爱难道婚就不结了吗?他突发奇想到网上找了个人,做了一张假的188000元的整存整取的定期存单,他心想拿这个存单糊弄一下,跟未婚妻讲,你看看存单给你了,但是咱整存整取没到期,你先拿着就当你的彩礼了。
这个男子也许心想过两年生意好转了,有了钱了再给未婚妻也行,没想到人家未婚妻着急用钱,拿着存单就到银行去取了,结果一下子就被识破了。银行报警之后没办法,这个男子伪造存单被判了缓刑和罚款,我们不知道这下子婚还能不能结了,谈了几年恋爱,但是要临门一脚你就必须得拿出彩礼来。难怪前两年九江商业银行还是推出了一个贷款叫彩礼贷,男青年没有彩礼没关系,我们银行借钱给你去交这个彩礼。
当时这个彩礼贷出来的时候很多人口诛笔伐,人家银行也迅速的取消了这个贷款品种,但仔细想想,这个银行简直是在做善事。你想本来都谈了几年恋爱,男青年满怀希望的要去结婚,结果就卡在彩礼上,这个时候有人能借钱给你那真是积大德了。大龄剩女们经常讨论的问题是我这么优秀,找不到匹配的男人所以我没法结婚,而大龄剩男考虑的则是我也很优秀,但我就是差俩钱没有彩礼,女的真的不愿意嫁给我。
以至于大家知道吗,很多人把握住了大龄剩男这种心理,利用彩礼还能诈骗很多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前些日子河南省高院发布了一个案例,看着简直让人触目惊心,河南一位男青年经人相亲,3月份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子,谈了一个多月就感觉情投意合,5月份的时候两个人就领了证,结了婚也生活在了一起。当然这个男子给了女子一笔彩礼,没要多少,刚好是186000,比刚才伪造存单的还少2000块钱,这个男子觉得这个钱花得挺值,毕竟娶到了美娇娘双方都领证了,甚至结婚之后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女方已经怀孕了,这下子生米不光煮成熟饭了还是带锅巴的熟饭。
可是好景不长,这个女子怀孕之后马上就回了娘家,而且她以胎位不正婴儿发育不好为由,自己到医院去做了人流手术。接下来马上就跟男方讲我要跟你离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妇女在怀孕期间生产期间流产期间,男性是不可以向她主张离婚的。但反过来讲,妇女是有权利在任何时候提出离婚的,这也是法律对妇女的一种保障,结果在这个妇女的强烈要求之下,他们就迅速的闪结闪离了。
可是这个男子感到不满,我就跟你过了两三个月日子,是怀孕了,但是孩子也没生下来结果我被离婚了,我这186000的彩礼打了水漂了,所以男子不满就要求女子返还彩礼。官司打了一审打了二审,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对男子非常的不利,法官也觉得你看,虽然说你给了人家186000的彩礼,但毕竟人家真的跟你结婚了,跟你共同生活在一起了,还给你怀了孩子,只不过可能先天营养不良所以被打掉了,所以这个女性理论上讲已经履行了她的全部义务,在这个状态之下她是不需要返还你的彩礼的。
大家记住以往有这样的判例,比如说男女双方结婚,但是只是领了证没有实际的居住在一起,当然也不存在怀孕的问题,可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几个月或者一年之内说双方就离了,在这个状态之下,有的法院会酌情让女方把大部分彩礼退回,毕竟你似乎没有实际的损失。而这桩案件中要不说这个妇女玩的漂亮,就在于我真跟你领证结婚,我真跟你生活在一起,我甚至把孩子都给你怀了,这一下子哪个法官能说我没履行义务,哪个法官好意思让一个刚流产的妇女把这个彩礼退还?
眼瞅着这个小伙子要彻底败诉,接近20万彩礼分文要不回来,于是他就对他的前任妻子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这一调查麻烦大了,他突然发现原来他不是老大他是老七,什么意思?他的前妻在和他结婚之前,至少还结过六次婚,每一次婚都是如出一辙的经人介绍相亲认识迅速结婚然后怀孕,接下来打胎,然后要求离婚,离婚之后前任老公的所有彩礼一分钱都不用还。因为很简单,法官看到这个状态,感觉到这个妇女婚都跟你结了,洞房也入了孩子都怀了,你还让人家返还财产,你是不是有点太不像话了?
所以前六任老公个个都血本无归,彩礼一分都没要回来,也就是说这个男子马上怀疑这个女子是不是根本就是专业的职业的就是利用婚姻和怀孕来骗彩礼的。当他搜集了大量的证据把所有以往的情况讲给法官听之后,大家猜法官最后做出一个什么判决?法官说这样吧,鉴于这个女子此前有过多次类似的行为,所以她确实有骗彩礼的嫌疑,但是由于她毕竟真的跟你结婚了,还怀孕了,所以河南高院最后只是支持了男子的部分诉讼请求,判令女子返还该男子彩礼10万,剩下那86000不用还了。
这个女子虽然在这个男子身上没有拿到186000,但是两三个月的时间拿86000这也不少了,尤其是这还是在她此前的阴谋败露的前提下。我们以前其实接触过这种彩礼诈骗的案子,有人也算刑事罪,但以往的那些团伙似乎对法律研究的不够透彻,所以他们的手法经常是这样,找一个女孩跟一个男子相亲,双方达成一致之后,男方把彩礼给了女方,女方和男方举行了婚礼之后没入洞房的时候,女方就偷偷摸摸的跑了。或者说还没入洞房女方就先回了娘家,而且从不尽妻子的义务,等个10天8天就等着男方主动提离婚,这种情况说实话就是赤裸裸的诈骗了。
找个女的当幌子收了你的钱,什么事都不办,这种情况说实话公安都可以介入,都可以把这帮人判几年徒刑,可是这一次骗彩礼的人,人家这个玩法太高明了,我跟没跟你结婚?结婚了,我跟没跟你入洞房?入了,孩子咱俩都有了,只不过我可以怀孩子我也可以打胎,这是我个人的自由,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所以当我一整套都做完之后,哪个法官敢说我是骗婚的?哪个法官敢说我是在诈骗?
即便你都明知道我这套把戏已经是上演第七次了,对不起法官还得支持我,拿走接近一半的彩礼,照这个思路发展下去,你别说她结7次婚了,她就是结70次婚也是次次可以把彩礼都拿到手,而不需要受到任何的惩罚的。以往那些人利用彩礼搞诈骗,那是他们不懂法把自己陷进去了,那是刑事罪,而这个女子到今天为止你都不能说她是在诈骗你,甚至你就是把她前6任老公都找出来,那6任老公彩礼钱都未必能要回来,所以您看人家这个把戏玩得多高明。
相类似的事我们实在是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发生,更关键的是以后即便发生了,你也对她无可奈何,因为似乎真的人家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她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我结过婚,难道我就没有权利再结婚吗?我要过彩礼难道我就不可以再要彩礼吗?某种意义上讲,这个彩礼就是对我的婚姻对我的怀孕的一种补偿,可问题是谁来补偿?
那些可怜的男人们他们兴高采烈的花尽了全家的积蓄,以为终于讨得了一房妻子,而且马上就要体会到当爸爸的快乐了,然后一夕之间孩子被打掉了婚姻也破裂了,老婆也走了,彩礼还拿不回来了,我不知道这些男性以后还敢不敢相亲结婚。他们会不会觉得下次再遭遇到一个彩礼骗子,所以归根结底就是彩礼这种陋习,它确实和现代社会是格格不入的。现代社会讲究男女平等,婚姻并不是一家的损失和另一家的获得,而是两个家庭从此连接起来,一对新人有了全新的奋斗方式,像在这个状态之下,凭什么非得男性拿出很大一笔钱给予女性?
尤其是有的男性还要倾家荡产,还要借外债去拿这个钱凑给女方,我们真是不知道有些女性自己脑袋是不是也糊涂了,你表面上讲占了大便宜了,白拿到一笔钱,但实际上婚后你们那个债务恐怕是夫妻共同的,你还得跟老公一起打工还债,这又何必呢?尤其是各地越炒越高的彩礼,实际上真的给很多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机会,只要彩礼这种陋习不去除,我觉得各种各样的彩礼骗子恐怕只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