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上海普陀法定继承纠纷案调解成功

香菱谈趣事 2024-10-13 07:29:06

2024年2月,王芝莹的丈夫刘兴怀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房屋。处理完丈夫的丧事后,她去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准备办理继承遗产的相关手续。谁知此时却遇到了两个她之前从未想到的难题,一是直接把房屋从刘兴怀名下过户至她名下,需要缴纳20多万元的税费,二是这套房屋是刘兴怀与前妻冯娟共同购买,因此需要王芝莹提供该房屋中并不存在冯娟产权份额的相关证据。

20多万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王芝莹即便把全部积蓄都拿来缴税也不够,不过东拼西凑也并非无法补齐,因此与钱的问题相比,她更忧心该如何取得冯娟不占有房屋产权份额的证据。

刘兴怀早在2000年11月便与冯娟离了婚,此后便与王芝莹再婚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王芝莹根本不知道冯娟的去向,自然也无从谈起该如何找她说明房屋权属。就在她为难之际,她的儿子刘天松建议去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王芝莹觉得有道理,于是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诉说了她面临的困难。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宋浩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首先通过摘抄户籍信息收集到了冯娟的个人信息,然后经过走访调查,从刘兴怀的亲戚处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律师随后打通了冯娟的电话,得知她如今在日本生活,不太愿意为处理此事专门回国。

律师情理兼用与冯娟进行沟通,成功说服她抽出几天的时间回国配合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得到这宝贵的窗口期后,律师立刻代理王芝莹、刘天松母子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之诉,并向立案庭法官充分说明情况,积极推动案件进展。法院对本案的特殊情形同样十分关注,特意将开庭时间安排在了冯娟回国的时间。

在诉讼过程中,冯娟确认按照离婚协议,案涉房屋产权归刘兴怀一人所有。律师随后制定了调解方案,写明在继承发生之前,刘兴怀与冯娟之间就已完成了案涉房屋的过户更名手续,因此该房屋全部产权均应作为遗产,由王芝莹、刘天松两名法定继承人继承。

2024年3月,法院依据上述方案出具了调解书,写明案涉房屋归王芝莹、刘天松按份共有,各占50%份额。律师随后指导王芝莹携调解书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仅花费了几元工本费便顺利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从接受委托到案结事了,律师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便帮助王芝莹完成了继承事项,为她节省了大量时间与金钱,赢得了委托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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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菱谈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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