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上海嘉定共有物分割、法定继承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10-16 03:49:05

2002年,林菊与赵国辉结为连理,虽为彼此的第二段婚姻,但两人相互扶持共同度过了二十多年的幸福时光。由于结婚时已上了年纪,两人并未育有子女,但并不妨碍林菊一直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她对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赵非及其妻子顾心也非常友好,家庭氛围一度和谐美满。

然而,生活的无常总是令人措手不及。2023年3月,赵国辉不幸病逝,林菊陷入了失去爱人的巨大悲痛中。可此时,儿媳顾心突然发来一纸律师函,要求林菊搬离他们位于上海普陀的房子。面对突如其来的驱逐要求,林菊恳请再住半年,以平复心情并整理亡夫的遗物,但顾心态度强硬,坚持要求林菊尽快搬离。

眼见自己将要陷入“无处可居”的窘境,林菊遂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茂生律师、王文军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律师了解到这套位于上海普陀的房子属于赵非、顾心夫妻俩所有,林菊的确没有权利居住。于是,律师从情理出发,通过发函与对方沟通协商,为林菊争取到了再住半年的权利。

然而,厄运接踵而至。赵国辉离世的阴霾尚未散去,林菊亦因疾病缠身,在同年11月匆匆告别了人世,未曾留下任何遗嘱。此时,另外一套位于上海嘉定的房产再次成为了纷争焦点。

原来,此套房产为赵国辉、赵非、顾心三人共有,三人各自拥有三分之一份额。赵国辉去世后,本应由赵非和林菊各自继承六分之一份额,但如今林菊还未办理继承手续便已去世,其唯一的女儿叶真真便成为了法定的转继承人。

不过,面对繁琐的房产分割手续,赵非与顾心夫妻俩迟迟不愿配合,导致相关事宜进展缓慢。出于对律师的信任,叶真真再次委托了律所的律师,以协助自己继承母亲所应得的遗产份额。

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重点在于如何在顾及亲情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纠纷。于是,在明确了叶真真的诉求后,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谈”的维权方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叶真真要求转继承其母亲林菊的六分之一继承份额,于法有据。

与此同时,律师并未忽视与另一方的沟通。律师找到赵非、顾心向他们耐心阐释了相关法规,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考虑到直接分割房产会产生一定交易成本,律师提议不如由赵非、顾心夫妻俩支付给叶真真一笔补偿款,以此换取房产的完整所有权。这一解决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避免房产的实际分割,减少交易成本,同时叶真真的权益也得到有效保障。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赵国辉在上海嘉定房产中的遗产份额归赵非和顾心所有;赵非和顾心一个月内支付给叶真真折价补偿款25万元人民币。

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达成了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亲情的解决方案。事后,叶真真特地致电律师以表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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