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上海青浦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10-11 02:49:33

自2020年初,在上海市青浦区做生意的孙兴,多次向胡勇购买PET卷材,因这笔交易是两人共同的朋友居间介绍的,因此胡勇并未当场向孙兴收取货款,而是答应他等到年底一起算账。到了2020年12月,双方清算后得出,孙兴尚欠胡勇货款合计16.5万元。孙兴随后向胡勇出具了一份《欠条》,承诺将分三笔清偿货款,最晚于2021年2月底前全部付清。

然而孙兴嘴上答应得很好,到了实际履行时却全然不是一回事,不是推脱称别人压了他的合同款,就是诉苦表示公司资金链快要断裂无力偿还,总之就是找寻各种理由“赖账”。到了2021年3月,胡勇眼见《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遂通过微信要求孙兴尽快偿还。孙兴随后转账7000元,称这是他身上所有的钱,并表示只要胡勇愿意宽限,“耽误的时间算利息都可以”。

胡勇不愿过分逼迫,于是答应了孙兴的请求,可是孙兴对他的好意却全无感激之情,一直拖到2024年3月还是那句:“没钱!”

这下胡勇看清了孙兴确实没有任何还款意向,不再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而是直接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经验丰富的李金莲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指导胡勇收集了《欠条》、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流水等证据,随后代理他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在诉讼过程中,律师提出:

胡勇、孙兴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胡勇履行供货义务后,孙兴应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孙兴在向胡勇出具《欠条》后,仍未按约支付,显属不当,应承担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责任,并偿付逾期付款利息。

孙兴可能自知理亏,并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孙兴限期支付胡勇货款16.5万元,并偿付逾期利息。

律师帮助胡勇争取到胜诉判决后,很快将案件推入执行程序,并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进行网络查控,对孙兴名下的资金账户进行冻结,为胡勇实现债权提供了有力保障。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无论是向别人借钱还是因生意等其他产生的合法债务,应该遵守约定诚信做人,及时还款。判决生效后,对于拒不执行民事判决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理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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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菱谈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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