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农村地区也开始了城乡建设一体化和住房建设统一化的规划。这些项目需要征用大量农民的房屋和土地。最初,政府会向土地和房屋被征用或拆迁的农民家庭支付赔偿。
然而,随着拆迁带来的“暴利”逐渐被掩盖,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开始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土地和房屋被拆迁或征用。为什么“拆迁”在农村地区成了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问题,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许多人可能认为,如果他们的房屋被拆掉成为拆迁户,将意味着获得高额的拆迁补偿,这是一种求之不得的好运。然而,现在房地产的风向已经改变,拆迁户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幸福,一夜暴富的梦想有可能从此破灭。
选钱还是选房对于现在的拆迁户来说,他们面临的不仅仅是补偿标准降低的问题,还有选钱还是选房的问题。在过去,人们可能更愿意选择房子,因为房子可以分到很多套,而自己拿钱买房可能只能买一两套。但是,选择拆迁安置房可能会遇到位置不好和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如果选择拿钱,房价可能太高,这点钱可能买不到好的房子!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土地的补偿不属于个人,那么在土地上建造的房子等建筑物则属于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可以依法选择货币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如果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基本上就是建筑成本。
例如,县级城市的建筑成本通常在2000元每平米以下,而在一线城市广州,建筑成本最高为3600元每平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还会根据房屋的使用年限,测算成新率并打折扣。而实际商品房的售价远远不止这么多,几倍甚至十几倍于拆迁补偿......
简而言之,根据房屋的使用年限和成新率来计算补偿金额。这意味着获得的补偿很可能无法在同等地段买回同等面积的拆迁开发楼盘。
没错,选择货币补偿,你手头有了一笔钱,可这是传说中的“拆迁致富”吗?那点货币补偿是否足够保障一家人的余生?如若不能,所谓的“拆迁致富”又从何谈起呢?不知为何,我们总是少有对真相的分析,却总有这种何不食糜肉的声音?
选房后面积置换的问题无论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都可以依法选择面积置换,也叫产权置换。这里经常争议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1、你用我的实际面积换取建筑面积,面积大打折扣;
2、天井、院落、空地都不算,面积大打折扣;
3、产权置换的经常是毛坯房,无法直接居住,装饰装修还要贴钱投入;
4、有些地方拆迁限定每人只能置换50平米或者70平米,多余的面积强制要求按照建筑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步步惊心。其目的依然是那个商业铁律,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收益。更让人无法抗拒的是,这样的强买强卖都是以地方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基层强制执行。有道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卖的,更不是用来强买强卖的。但面对这样的局面,老百姓鲜有抗争的空间。
那么,这是传说中的“拆迁致富”吗?
中国目前拆迁政策除资金补偿外,最主要的是实物补偿。很多人家里拆迁后,在政府的安排下,搬入新的安置小区。有的人手里有几套房子,可是拆迁补偿所获得房子来变现真的有那么容易吗?首先,安置房在楼市里本身就是被另眼相待的,很多人都不愿意买安置房,所以安置房的价格便宜,想要卖出一个好价钱,很难。
拆迁后农民安置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十分关键,现在很多地方拆迁都是以期房的模式。先是百般忽悠让农民签字,同意拆迁。一旦签字,第二天就派人过来把你家推平,防止你反悔。只能去别的地方租房子住,虽然说有一定的租房补偿,但是基本上覆盖不了成本。
说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例子,我一个叔叔家2018年签的拆迁协议,当时选的是安置房和补偿款结合的方式,到今天一家人都还挤在城乡结合处一间破旧的出租屋里,所谓的安置房迟迟不见动工,补偿款也是催了一次又一次不见兑付,每年只能收到几千块钱的租房补贴。
2020年的时候没办法,一家人咬咬牙在城里贷款买了套房子,本应该是今年交付的,结果房子烂尾了,大概还有20%的工程没有完工。现在一家四口兵分几路,一个去村里维权房屋拆迁的事情,一个去城里维权房屋烂尾的事情,一个在出租屋做饭负责一家人的吃喝,一个上班维持一家人的开销。有时候真的想问一句农民究竟做错了什么?
那么,传说中的“拆迁致富”和“拆二代”的真相是什么呢?
比如你有500平米的小洋楼,拆迁方才会给你500平米的商品房,这就是拆迁方常说的“一套房换几套房,有何划不来?为什么不签字?”听起来怎么有一种被收割智商税的感觉呢?
你原有的是你原有的,你没有的也是你没有的。绝不可能你有200平米的小洋楼,拆迁方会给你500平米的商品房。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上只会掉陷阱,这是硬道理。
近十年来,征地拆迁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一直高居榜首。如果拆迁真的能致富,就不会有如此众多的纠纷了;如果拆迁真的能致富,就不会有“牵走一头牛,补你一只鸡”的能够载入史册的民谚了。如果不是巨大的利益,又怎会爆发如此巨大的拆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