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3)浙0110执1385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61.91万元。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3月6日,注册资本为30.0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闫广天,经营范围:铁路、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隧道、公路路面、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咨询;智慧城市建设及相关城市信息模型(CIM)、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发、服务和城市运营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住宅工业化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生产、销售;建筑新材料的研发;竹缠绕管道生产;城乡规划、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测绘、工程咨询、工程试验检测;园林绿化施工、各类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法律及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爆破作业许可证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以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应力铁路桥梁预制;混凝土枕预制;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机械设备及器材的制造、修理和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务服务;工程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食品销售;烟销售;百货零售;物业服务.
又一个干活不给钱的来了
法人被限高了不?飞机 高铁 酒店受限了不?
叔侄秀!看看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