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事件中,淮河医院赔偿的主体地位不容置疑,错换对自己最有利

宜张羊 2024-03-06 11:54:56

对淮河医院为什么愿意主动躺平全赔的原因,这位博主的留言我还是比认同的,能和杜粉在认识上达成一致真的不容易,所以,有必要记录这一历史时刻,诚邀大家共赏。

不管姚策和威威是怎么被互换的,医院都逃不掉赔钱的责任,医院在这个事件中是赔钱的主,所以,医院赔钱是医院一定要干的事情,接下来就看怎么赔了,怎么赔对医院有利,医院当然就会怎么赔偿了。确定了医院赔钱的主体地位以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赔钱也是有讲究的,赔好了皆大欢喜。

如果赔钱不可避免,那就要把对自己的影响降到最低,淮河医院在二八事件中赔钱的行为是不是做到了这一点呢?

如果二八是错换,淮河医院就像现在这样,他们是一定要赔钱的,因为这个错是发生在淮河医院,是由你们的失误造成的,这样看来医院赔钱是避免不了的,那么,怎么赔钱才对医院最有利呢?

现在各方都把二八定性成“错换”,而“错换”的原因是医院管理混乱所致,这样的认定可以不追究任何个人的行为,医院以集体的形式全部承担了“错换”的结果,个人不用担责,也不用赔钱,所有的赔偿都有医院出,这样的处理方式似乎对大家都好,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钱。

以“管理混乱”的方式赔钱,不追究个人的责任,这样的赔偿方式虽然好,但是,很有可能会掩盖某些个人的违法行为,损失的是国有资产,伤害的是集体利益,损毁的是地方形象。

可是,即便如此,医院有必要完全承担姚策的治疗费用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既然姚策患癌和医院的不当措施没有必然联系,医院100%承担姚策的治疗费的依据是什么?所谓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难道就是一种爱的泛滥吗?

如果二八是“偷换”,医院也是要赔钱,现在不但把精神赔偿翻了四倍,还全部承担了姚策的治疗费用,即便是偷换,赔偿的额度也不可能比这高了吧?

偷换和错换比起来,虽然都必须赔钱,但是,错换对医院名誉的影响要小很多,婴儿的错换,医院没有故意为之的责任,社会上错换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这些都是可接受的范围。

如果是因为偷换赔钱,医院的责任就不一样了,赔了钱,还得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偷换的社会影响太坏,这不光是管理混乱的事情了,这是丧心病狂的违法行为,况且,这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没有更加可怕的事情呢?

因此,正像这样网友所说,反正医院都是要赔钱,能把二八圈在“错换”的范围内解决掉是最好的,他们这么急于在“错换”的情况下赔偿,是想坐实“错换”的结论,这说明他们很可能知道这不是一起简单的“错换”事件。

医院真的肯定是错换吗?那为什么他们还在法庭上提出“剧情反转”的假设呢?这说明他们对“错换”的结论是有怀疑的,或者说,他们想用“错换”试试水。

作为一个专业的医院,拥有几千名职工,专家云集,难道这种涂改的病历真的看不出问题?网上对淮河医院病历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医院从来不敢正面回应,这难道不是心虚的表现吗?如果他们的病历没有任何问题,他们会让网上的声音的影响自己的声誉吗?

无论孩子是怎么被换的,医院都是少不了要赔偿,如果能把这件事当成是错换赔偿,这不光对医院有利,对整个开封也是有利的,只要两家共同诉讼完成,把“错换”做实,钱赔到位,许女士满意,这件事不就没有人怀疑了吗?人们更多的是对两个孩子人生改变的惋惜,谁还在乎真相?

主动赔偿更能显出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的态度,博爱的心更能赢得社会的认同吧?最重要的是可以把真相弱化,受害人得到赔偿,医院里不处理任何个人,赔偿是公家的钱,这不就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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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张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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