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同内风险与合同外风险的解析如下:
合同内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下,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签下的电子合同。由于点到点的出借模式下,经由第三方平台撮合和管理。一旦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的风险。
合同外风险是指因市场环境问题,致使鱼塘水质出现了问题,即在权贵与资本的腐败勾结下,破坏了人民金融市场的正常金融秩序运行。
其形成根源是,三方都因受制于需要基于金融市场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和追求事实,所以某方要为了达到公开运营和非法挪用本金的目的,必须通过运用非法权力,把公信力作为商品去套路欺诈与普惠金融同源同体的无辜受害者。特别是归零后期,金融投机分子利用清退红利,大肆疯狂掠夺变相债务无主的巨额本金和利息。其风险破坏的因素,均不在合同三要素之内,如同突发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具有无法抗拒和排斥特性。也不代表合方的走向和意识。所以只能代表合同外内容而存在的风险。
在涉众经济案中,据大数据综合调查结果显示:出借人的本或息的损失阶段分布,主体性呈现在合同外风险阶段达到高潮,即一夜之间被彻底蒸发,速度之快,令人乍舌!
而合同内风险,通过涉众案的备案整顿的实践过程,作为行业内的浅规则和加上自然经济规律所出现的正常喻期,在主管部门的策略取缔路线下,实现了经补洞后,本和息实现了完全兑付。而这一分布曲线巳降至零点。上述铁的事实完全佐证在适宜政策下,完全可以避免,同时实现合同内风险降至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