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属涌吐药。
食盐为海水或盐井、盐泉中的盐水,经日晒或加热蒸去水分,得到的结晶物。我国沿海各地均产,内地有盐井、盐池、盐泉处也产。入药以重结晶除去杂质者为尤。
【处方用名】
食盐、炒食盐、大盐。
【性味归经】
咸,寒。归肺、胃、肾经。
【功效主治】
本品咸寒,能涌吐食宿、痰涎、毒物,又“咸可入肾”,故补肾药多用盐水炒制,取其能引药入肾,增强补肾的作用。性寒能清热,外用可清热泻火解毒。
1、涌吐宿食痰涎毒物:用于食积、痰饮、毒物停留胃脘等,以浓盐汤吐之。若痰热壅盛,蒙闭心窍,嬉笑不休者,亦可用盐煅赤,水煎服痰吐热痰。
2、泻火解毒:用于疮肿、金疮、目翳等证。均可泡汤外洗。
【用量用法】
10~18克,内服催吐宜炒黄沸汤溶化服。外用适量,化水外洗。
【参考资料】
《神农本草经》:“大盐,令人吐。”
《本草经疏》:“味咸涌泄,所以能吐胸中痰癖。”
{附}凡以促使呕吐为主要功用的药物,称为涌吐药,又称催吐药。
涌吐药具较强的催吐作用,能使人体上部(咽喉、胸脘)之宿食、痰涎、毒物等有害物质随呕吐排出。凡宿食停滞不化,尚未入肠,腹部胀痛;或痰涎壅盛,阻碍呼吸,癫痫发狂;或误食毒物,停留胃中,尚未吸收者,均可使用涌吐药取吐,以达到祛邪外出的目的。《皇帝内经》:“其高者因而越之”,“在上者涌之”,即是此意。
涌吐药药性峻烈,大多有毒,副作用大,服后常使人昏眩或呕吐不止,易伤胃气,一般只用于体壮邪实者。如体质虚弱或老人、小儿、孕妇及素患失血、头晕、心悸、劳嗽喘咳者,均当忌用。
使用涌吐药催吐后,需待胃肠功能恢复正常时方可进食。)
(内容摘自杨永良主编的《中药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