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周末安排员工团建是否属于加班?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2024-09-21 11:33:22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计划于周五至周日安排为期三天两夜的集中团建活动。关于此次活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包括周五晚上及周末的时间,是否算作加班?如果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团建,是否会被视作事假?

第一,对于员工自愿参加的团建活动,原则上休息日的团建时间不认定为加班。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团建,且员工未能体现出参与的自愿性,则安排的团建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尤其是当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包含开会或业务培训等内容时,认定此团建工作的可能性会进一步加大。若存在超时情况,应参照休息日加班的标准执行。

第二,原则上公司不应对未能在周六周日休息日参与团建的同事按事假处理。但对于周五未参加相应团建的同事,单位有权根据假期管理制度要求员工上班;若员工无法上班,则需按要求请假。

第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良好的团建活动能显著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考虑到团建可能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不建议侵犯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时间。否则,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相应的团建活动,是否按假期处理也存在较大争议。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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