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餐饮企业被罚五千并没收所得。新闻标题用了“凉皮放黄瓜丝被罚”,引来一帮网友表示不满,认为管理部门该管的不管,没事找事。
作为前段时间刚刚中过一次招的人,我倒觉得管理部门管得太对了。
前几天我跟家里领导外出错过饭点,在路边小店买了点现拌的凉菜。回家吃完,我们俩拉肚子拉了一整天。还好不太严重,肚子拉空基本就过去了。
未经充分加热的生食、凉拌食物是非常容易腐败变质的。轻则腹泻,严重了吃出人命来都有可能。最常见的,变质木耳吃死人的事,随手一搜差不多每年都有。
国家为了保护群众人身健康,规定经营冷食的企业要办理冷食经营许可证。想办这个证,厨房里的设备、环境和管理都得符合专门的要求。成本当然要高一点,但商家想赚这份钱,就得遵守这个规定。
前两天看有人讨论,拍黄瓜、糖拌西红柿等极简凉菜是不是能网开一面。从人情上讲,一刀背拍下去,再洒把佐料就能出的菜也要办许可证才能做,好像确实不太合适。但如果黄瓜、西红柿可以网开一面,别的菜为什么不行?再说菜板、菜刀是不是切过生肉,由什么手段来控制?从法规角度来讲,确实是需要一刀切的。
明明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却被媒体扭曲成放黄瓜丝罚五千。我觉得这号媒体,应该从主编抓到看大门的。
不放黄瓜就不是凉拌菜了?[笑着哭][笑着哭]
我这黄瓜丝是调料不是菜。
说罚你无数种方法!!!都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专门合计怎么罚你
我同意!就是罚款太少了!罚款五十万多好!谁也别吃凉菜了
罚五百亿多痛快
凉皮跟黄瓜过一辈子了才知道是非法同居
这规矩是谁制定的?此人当斩。凉皮里面不能放黄瓜丝。这不是胡闹